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作者:综合监察室  发布日期:2020-09-2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要求,恪守纪律红线

  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要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提高自我要求,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十二个严禁”:一是严禁在公务活动、食堂就餐、个人消费中发生餐饮浪费行为;二是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三是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四是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五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和代金券等;六是严禁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或公款旅游;七是严禁公车私用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八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搞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接受下级、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九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十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十一是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十二是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学习中纪委和省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党组织负责人不仅要带头执行“十二个严禁”要求,守住纪律红线,而且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要采取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杜绝侥幸心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要率先垂范,模范践行,带头遵守纪律、廉洁自律,同时教育和约束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确保节俭、廉洁过节。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格监督执纪

  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监督执纪重要内容,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以“零容忍”的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43164022  18341494512

      举报邮箱:lkyjw@lnist.edu.cn


  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辽宁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宁省监委驻辽宁科技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