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
作者:综合监察室  发布日期:2020-12-2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通知精神,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纪委监委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有关要求,认真部署落实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

  二、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省委教育纪检监察工委前期及近期下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公开通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落实通报要求。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打招呼、发信号、通报曝光“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纪律要求,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三、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严守纪律要求,恪守纪律红线,做到六个“紧盯”: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盯住公务接待场所、内部培训中心等重点部位和经费审批、报销等关键环节,精准监督、靶向发力;紧盯餐饮浪费问题,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监督检查重点,着力发现和纠治党员干部、教职工在公务用餐、学校食堂用餐等方面的铺张浪费、违规吃喝等问题;紧盯巩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严肃查处、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紧盯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坚决纠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问题;紧盯岁末年初可能出现的在总结部署工作中随意派任务、要材料、滥用互联网政务应用程序等给下级单位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举一反三;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及论坛,坚决制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节敛财等行为,见微知著、注重防范、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五、学校纪委将严肃纠治“四风”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线索,保持严肃执纪、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高压态势。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一寸不让,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43164022  18341494512



中共辽宁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宁省监委驻辽宁科技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