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通报】​丹东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作者:综合监察室  发布日期:2024-01-03

丹东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日前,丹东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东港市菩萨庙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原职员、水产站原负责人王全国在渔船管理工作中乱作为问题。

2023年6月,王全国未按规定管理辖区内渔船,违规让某“三无”渔船套用船号,并出具虚假《情况说明》,致使相关部门对该渔船予以放行,后该渔船在违规捕捞作业过程中与其他船只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王全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王全国被开除公职。2023年10月,王全国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凤城市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原副主任王学文在征收补偿工作中乱作为问题。

2016年至2020年间,王学文在担任凤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局征收四科科长和凤城市建筑行业指导中心工会主席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超越职权范围,未经请示报告,擅自决定为动迁对象提高动迁补偿,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王学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王学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7月,王学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辽宁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