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通报】朝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作者:综合监察室  发布日期:2024-01-18

朝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日前,朝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肖森破坏经营环境问题。

  2005年至2015年,肖森在担任北票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建平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收购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肖森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肖森被开除党籍,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朝阳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显民破坏经营环境问题。

  2005年至2021年,杨显民在担任朝阳县古山子乡乡长、北沟门子乡党委书记、大庙镇党委书记,朝阳县委常委、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企业经营、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杨显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杨显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朝阳市水务局原党组成员牟立杰破坏审批环境问题。

  2017年至2020年,牟立杰在担任建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朝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朝阳市水务局党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多家企业在项目用地审批、结算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牟立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牟立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辽宁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