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2期——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辑
作者:审查调查室  发布日期:2019-06-10

政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辑

          ●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摘录

          ●党纪法规●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

          ●纪法小课●

         这样不作为的“太平官”,既违纪又违法

          ●案例通报●

          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照搬照抄文件、代笔学习心得、调研走过场…这些行为要不得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选编

●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摘录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

  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2012年11月15日)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有失去民心、丧失政权的危险。我们党作为一个在中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对作风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4年6月30日)

  “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新闻稿(2017年12月25日至26日)

  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突出,又有新的表现形式。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大力弘扬真抓实干作风,推进工作要实打实、硬碰硬,解决问题要雷厉风行、见底见效,面对难题要敢抓敢管、敢于担责。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重要讲话新闻稿(2018年4月28日)

  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多样性和变异性,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

  反对形式主义,要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反对官僚主义,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民主集中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整治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18日)

  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官僚主义实质是封建残余思想作祟,根源是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做官当老爷,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2013年7月11日、12日)

  聚焦突出问题,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多样性和变异性,摸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不同表现,紧密联系具体实际,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既解决显性问题,也解决隐性问题;既解决表层次问题,也解决深层次问题,抓出习惯,抓出长效。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新闻稿(2017年12月25日至26日)

  要徙木立信、以上率下,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重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使党员干部知敬畏、人民群众有信心。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召开十九届二中全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稿(2017年12月27日)

  群众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非常反感,要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基层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有的搞雁过拔毛,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有的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我多次强调,脱贫攻坚工作要实打实干,一切工作都要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切实防止形式主义,不能搞花拳绣腿,不能搞繁文缛节,不能做表面文章。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材料反映,一些地方为了做到精准识贫、精准扶贫,搞了一大堆表格要下面填写。一些基层干部忙于填写各类表格,加班加点,甚至没有时间进村入户调研办实事。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2017年6月23日)

  今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要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对挪用、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严惩不贷。群众对一些地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现象非常反感,要认真加以解决。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新闻稿(2018年3月5日)

  当前,脱贫攻坚面临的任务和挑战还十分艰巨,存在的突出问题仍然不少。一些地方贫困程度深、基础条件薄弱、公共服务不足,特殊困难群体脱贫难度大。一些地方精准基础不扎实,政策措施不落实不到位不精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现象时有发生。打好脱贫攻坚战仍需付出艰辛努力。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情况汇报新闻稿(2018年3月30日)

  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矢志不移为党和人民事业而奋斗。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新闻稿(2013年3月17日)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摆摆表现,找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在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要力戒形式主义,以好的作风确保好的效果。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华社一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的文章作出指示新闻稿(2017年12月12日)

  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须带头树立正确政绩观,始终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自觉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不仅要带头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而且要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种种表现进行坚决斗争。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新闻稿(2017年12月25日至26日)

  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把手要负总责。要靠深入调查研究下功夫解难题,靠贴近实际和贴近群众的务实举措抓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领导干部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扑下身子深入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群众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新闻稿(2018年1月11日)

  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新闻稿(2019年1月11日)

  ●党纪法规●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全文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近期,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强调2019年要解决一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不懈奋斗,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教育,着力解决党性不纯、政绩观错位的问题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深化消化转化上下功夫,把理论学习的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党的事业发展上。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全党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从领导机关首先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做起,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发扬斗争精神,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大排查,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找根源、抓整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的深刻教训,坚决防止和纠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的问题,真正把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严格控制层层发文、层层开会,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中央层面做起,层层大幅度精简文件和会议,确保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召开的会议减少30%-50%。发扬“短实新”文风,坚决压缩篇幅,防止穿靴戴帽、冗长空洞,中央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地方和部门也要按此从严掌握。地方各级、基层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科学确定中央文件密级和印发范围,能公开的公开。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上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下一级,经批准直接开到县级的会议,不再层层开会。严禁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未经批准不得要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门一把手参会,减少陪会。提倡合并开会、套开会议,多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提高会议实效,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进一步改革会议公文制度,选择一些地方和单位开展治理文山会海工作试点。

  三、加强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着力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的问题

  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严格控制总量,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原则上每年搞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的目标要确保执行到位。强化结果导向,考核评价一个地方和单位的工作,关键看有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群众的评价怎么样。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不能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对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对巡视巡察、环保督察、脱贫攻坚督查考核、政府大督查、党建考核等,牵头部门也要倾听基层意见进行完善,提出优化改进措施。调查研究、执法检查等要轻车简从、务求实效,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

  四、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着力解决干部不敢担当作为的问题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效解决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要使用。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保障党员权利,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法,有效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把“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具体化,正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和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

  五、加强组织领导,为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提供坚强保障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由中央办公厅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改革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等参加,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党委办公厅(室)负责协调推进落实,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加强政治巡视和政治督查,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为广大党员干部作示范、树标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年3月11日)

  ●纪法小课●

这样不作为的“太平官”,既违纪又违法

  近日,广西柳州的出租车乱象问题引起了大家的关注。4月1日,柳州市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布专项整治进展:多名负责人因不认真履职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还有负领导责任的干部因在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被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对于不作为的干部为什么要审查调查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到底哪些情形属于不作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也就是说,“庸懒无为、效率低下、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属于不作为,是违纪!

  那是不是只有“庸懒无为、效率低下、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才是不作为?不止这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将“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也规定其中。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提醒自己是服务群众的,要注意工作态度,不要以领导自居,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那一套。除此之外,纪律处分条例还兜底规定了其他不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防止一些“太平官”翻新花样“耍滑头”。

  那是不是只要群众有“需求”,公职人员就要积极满足,不满足就属于不作为了?当然也不是的,这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的也很清楚:群众的需求要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群众的诉求要符合政策。换言之,如果现实中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是缺乏政策依据的,或者是政策规定不允许的,这类问题没有解决是不能以违纪行为论处的。

  为什么对有的不作为干部除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有的不作为不仅仅违纪,也违法。对于大多数不作为的干部只进行党纪处分是纪在法前和抓早抓小的重要体现,但一些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作为行为还涉嫌违法,甚至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监委具有对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的职责。玩忽职守主要是指公职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自2月1日柳州市委提出工作整治要求后,柳州市交通局没有积极推进工作,反而消极应付、弄虚作假,分管领导也没有进行审核把关,不出意外,限期内出租车乱象依旧未能解决。此次“出租车乱象”事件中,柳州市交通局的部分负责人不仅违纪而且涉嫌违法。4月1日,柳州市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布:除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韦宁等多名负责人因不认真履职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外,负领导责任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洪伟林因在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被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与此类似的还有北京“大棚房”事件。2017年便被查处整改的北京“大棚房”在“回头看”时发现又逆风返潮,2019年1月,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原平谷区规划国土分局副调研员姚军航等23名个人进行立案审查,对原市规划国土委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郑继培等5人采取留置措施。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今年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

  那些还想当“太平官”的“孙连城”们可长点心吧!

纪法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五)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年4月15日)

  ●案例通报●

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有效遏制了“四风”蔓延势头,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作风建设成为党的建设金色名片。但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复杂性,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一些地区和领域仍然突出,成为解决“四风”问题的“绊脚石”“拦路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必须下大气力重点突破和解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中央纪委日前对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刘忠诚等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作风漂浮等问题。刘忠诚等人在扶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中,没有考虑贫困人口分布客观实际情况,“一刀切”地将国务院扶贫办确认的贫困人口规模仅局限在国家级贫困旗县、自治区级贫困旗县,导致精准扶贫基础性工作不扎实、贫困户漏评率高。2017年9月,自治区扶贫办组织开展工作检查考核时,未充分考虑不同区域存在差距和路途较远等因素,致使检查考核方案脱离实际,同时在检查考核中未督促落实配备蒙语翻译、抽调熟悉业务的检查人员等要求,致使检查考核流于形式,检查考核结果不客观不实际。同时,自治区扶贫办还存在违规向扶贫基金会借款74万余元为职工发放福利、违规挪用公用经费为班子成员支付房租和公车补助、挪用234万余元扶贫专项资金等问题,刘忠诚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刘忠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职务,由正厅级领导职务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福建省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陈国华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行动少落实差、仅以文件贯彻文件问题。2017年7月以来,莆田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部署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并明确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整改违规养殖影响海洋生态环境问题。陈国华既没有及时组织传达、部署有关工作,也没有及时有效督促落实。2017年11月,该局推进这项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后,陈国华仍没有按要求拿出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也未督促相关业务科室抓落实。2017年12月13日,上级有关部门进驻该市检查,次日该局才照搬照抄上级文件下发工作方案,且该方案没有细化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陈国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江西省抚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能华,市人社局原党组成员、医保局局长孔咏春等人贯彻执行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问题。2017年12月,为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减轻城乡居民特别是贫困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抚州市政府决定从2018年开始将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由家庭账户制度调整为门诊统筹制度,并安排市人社局牵头负责门诊统筹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徐能华、孔咏春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在起草相关文件过程中不讲大局,仅站在本部门角度选择性执行文件、擅自取舍文件内容,且重大事项不报告、不说明,违反程序自行制定并于2018年2月9日下发了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不仅没有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反而会增加贫困人员医疗费用支出,与市政府推行门诊统筹制度的决策初衷相违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5月17日,该文件被要求停止执行。徐能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孔咏春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并调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有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湖北省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原负责人谌宏等人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等问题。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7月成立以来,当地群众反映“办证难、办证慢”问题一直较为突出,中央和省有关部门明确要求进行核查处理,市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研究整改措施,市纪委派驻市房产局纪检组约谈了谌宏等人。但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一直未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谌宏等人漠视群众呼声,对这一长期诉求和意见消极应付,一味强调客观条件限制,拒不落实上级部门多次整改要求,反而擅自作出每天限号50个的受理业务决定,导致“办证难、办证慢”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甚至出现“哪怕闲着,没有号,也不受理登记”的情况。市国土资源局有关领导缺乏主动担当,行动上消极懈怠,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市房产局有关领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态度消极、执行不力。谌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并降级;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辽宁省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原党组书记、主任顾强等人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担当不作为、消极应付问题。2016年12月,大连市部分企业对某服务项目收费集体违法涨价,增加了群众负担,社会反映强烈。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党组对此没有予以足够重视,未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置,甚至错误认为物价局的事与发展改革委无关;在下属单位提出处置意见后,仍然迟迟未作出明确决定。顾强等人缺乏主动担当作为,只是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没有及时安排部署,加上对物价工作不了解,态度不明确、所提意见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致使当地其他同类企业跟风涨价,导致群众反映强烈、负面舆论持续发酵。在市领导十几次批示提出要求后,市发展改革委仍未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及时积极采取措施阻止事态继续发展,取而代之的是反复请示报告,致使该问题拖延半年多时间未得到解决,造成了极其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和政府公信力。顾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工作岗位;分管价格工作的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慈元堂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甘肃省财政厅农业二处原处长金中等人作风慵懒、工作拖沓问题。2017年7月,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支持甘肃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7月11日省财政厅收到通知。但金中等人作风慵懒、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工作不抓落实、只当“二传手”;时任分管副厅长杨之春等领导干部政治意识薄弱,官僚作风严重,履行领导职责不到位,跟踪抓落实不够,直到12月6日省财政厅才完成专项资金分配工作,致使中央财政下达专项扶贫资金在省级财政滞留了146天。省财政厅党组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金中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被免职;杨之春被免职并调离省财政厅;具体经办人农业二处主任科员杨雪受到降职处理,降为副主任科员;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这6起问题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这些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有的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要求照本宣科、生搬硬套,行动少落实差,甚至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的对群众呼声麻木不仁,对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有的不尚实干、不求实效,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作风拖沓,慵懒怠政,甚至弄虚作假;有的为发文而发文,文件照抄照转,检查考核搞形式、走过场、不求实效。这些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首先是政治上的危害大,不仅贻误工作、劳民伤财,更从根子上背离了党性、丢掉了宗旨,最终会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公信力,会像一堵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使我们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事关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政治高度认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上来,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主动性、自觉性,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关键要落实好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近期,中央纪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明确了工作思路、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长期任务,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以落实《工作意见》为抓手和契机,主动出击、积极作为,不左顾右盼、不等待观望,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采取有效有力的措施,撸起袖子加油干,以真抓实干作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求出实效见真章。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坚持以上率下,教育引导、督促推动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直面具体问题,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个人学习、调研检查、起草文件、开会讲话等各个方面,主动查摆、带头整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行动释放信号、引领新风,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领导干部要先行一步,率先垂范。要聚焦突出问题,把握共性、突出个性,强化“靶向治疗”。认真调研排查《工作意见》中指出的12个问题,从本单位看得见、抓得住的具体问题入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突破,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由易到难、逐步推进,决不搞“一刀切”,决不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以纠正整改推进,对查摆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和问题,要拿出有力措施、立行立改,咬住不放、持续用力,逐项整改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不达目的决不收兵,真正做到久久为功。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全力抓好《工作意见》落实。要主动积极履职尽责,把监督挺在前面,推动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巡视巡察、谈心谈话、干部考核考察、述责述廉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要进一步畅通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深挖重大事件事故背后存在的、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加强与扶贫、生态环境、民政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并严肃查处相关重要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格执纪问责,把严重影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严查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行动体现决心;把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重点,在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贪污腐败问题,又要审查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在审理报告中单独列明。要在精准上下功夫,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量纪处理,对一般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对确实构成违纪违法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对工作不力迟缓、“走过场”“做虚功”“假把式”等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问责。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抓作风的人自身要作风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自身做起,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带头排查和整改自身存在作风问题,在学懂弄通做实、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作表率,用好的作风推动、保障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作风建设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在新起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再动员、再部署、再出发、再深化。“四风”问题流弊已久、积习甚深、根深蒂固,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相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更为顽固复杂、更为深层根本,整治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要时刻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以坚决执着的韧劲和恒心,在继续盯紧盯住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的同时,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突破攻坚,一刻不停歇地推动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这张金色名片越擦越亮。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8年11月28日)

照搬照抄文件、代笔学习心得、调研走过场… 

这些行为要不得

  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作风不实,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直接影响的是党风、政风和社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漫画说纪》系列警示:对于这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靶向治疗”,严格监督,加大执纪力度,以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要将“实实在在”的工作呈现在群众眼前。

  【典型案例1】某县人社局干部陈某起草文件照搬照抄问题。2017年5月,陈某在起草《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时,绝大部分内容照搬照抄上级文件,未结合当地实际细化举措,且多处出现错误,影响工作落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4月,陈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人社局副局长陈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典型案例2】某区物价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造假问题。2017年6月,某区物价局机关党支部未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为应付检查,同年9月该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机关党支部书记王某,安排工作人员将同年6月的党员学习会议记录改为组织生活会记录,但由于该工作人员未参加党员学习会议,遂擅自将2015年6月党员组织生活会记录改作2017年6月党员组织生活会记录,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3】某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叶某在党建工作中学风漂浮的问题。叶某本人学习心得由单位工作人员代笔,且出现了“积极打造人社部门优质、高效的服务形象”等明显错误表述;叶某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其作为县民政局党组书记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月22日,叶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4】某县国土资源局、经信局(墙改办)等单位在企业选址实地调研时,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导致企业长期非法占用农用地的问题。2009年11月,某企业迁址技改,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赴现场联合踏勘,未准确核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等信息。县国土资源局向县墙改办出具的初审意见中,明确厂址不涉及基本农田,县墙改办批复同意筹建新厂。2012年初,因厂址涉及基本农田,新厂建设被镇政府和镇国土所制止,但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仍未得到有效处置。2018年6月,该镇、县国土资源局被责令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14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纪律红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

  (二)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

  (三)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

  (四)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年4月12日)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选编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局长邓国良履责不力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邓国良多次带队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监察,对该厂没有建设应急水泵及应急事故池就违规试运行的情况未进行制止,未能监察出该厂生物池储存有大量活性污泥,未确认相关场所、设备等是否运转正常的情况下填写表格确认其正常,导致污物溢流、污水外排事故发生。邓国良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年5月10日)

  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扶贫办党组原副书记、副主任梁军华不负责、不作为问题。2013年至2015年,梁军华在分管该县扶贫项目验收工作期间,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便在验收表上签字审核同意,致使多个村套取扶贫项目资金合计47.77万元。梁军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况下填写表格确认其正常,导致污物溢流、污水外排事故发生。邓国良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年5月10日)

  广州市越秀区残联副理事长刘晓立、副调研员高惠英工作作风漂浮和庸政懒政问题。2016年至2018年,刘晓立、高惠英在区残联工作期间,工作作风漂浮,庸政懒政,脱离群众,经常迟到、早退,延误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刘晓立未按要求对6个街道残联宣讲十九大精神和指导换届工作,高惠英长期不到分管的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工作;刘晓立以没有公车接送、高惠英以无人专门告知为由,拒不参加区残联办公会议明确要求参加的残疾人活动。2018年11月,刘晓立、高惠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年4月18日)

  福建漳州市平和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林海在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等问题。2018年9月,平和县委巡察组向县商务局党组下发巡察整改通知,商务局党组在整改工作中,编造“党组召开三次会议”“支部召开支委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应知应会测试”等多项未开展的整改工作;同时,对反馈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没有提出实质性整改举措。对此,卢林海作为党组书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3月,卢林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年5月8日)

  福建福州市连江县东岱镇司法所所长陈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2014年以来,陈钰长期使用面积超标20.17平方米的办公室,并在上级组织开展的自查中未如实申报。2018年5月,连江县机关事务中心实地检查发现后,责令其立即整改。陈钰以先行搬出、后又搬回的方式应付检查、虚假整改;2018年12月,连江县机关事务中心开展联合检查再次发现该问题。2019年3月,陈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年5月8日)

  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执法支队党建工作走形式和学习记录造假问题。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该执法支队党支部为应付党建工作检查,伪造或补记党支部及党小组会议、学习记录共60次,部分会议记录照片出现着装与时令不符、同景照片反复使用等情况。2019年1月,执法支队党支部书记谭康耿、副支队长兼党支部纪检委员曾伴新被诫勉谈话,执法支队党支部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19年4月18日)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敷衍应付、照搬照抄等问题。2018年9月,中央扫黑除恶第4督导组下沉延平区督导,在查阅区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时,发现该局编印的28份周报除成文日期外,内容均相同。2018年9月,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年忠,副局长李月光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并免职;2018年11月,区教育局安全股科员郑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年2月26日)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岳塘街道办事处组织委员徐超安排工作人员上网抄材料、应付检查问题。2018年3月,湘潭市委对岳塘街道进行巡察,要求提供2015年至2017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为应付检查,徐超立即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网上临时拼凑、照抄照搬,其中2015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除将一处文字修改为“美丽岳塘”外,其余文字全部照抄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党工委2015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2016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出现“认真学习研读《中共东营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等字样;2017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出现惠州市大亚湾经开区提出的“深入实施升级发展1523行动”等内容。徐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年1月28日)

  湖南省张家界市原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彭汉寿照抄材料、应景交差问题。彭汉寿在2015年至2017年三个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中,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照抄照搬其2014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对照检查内容。彭汉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年5月10日)

  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徐辛庄卫生院副院长张士歧照抄照搬、抄袭“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学习材料问题。2017年,张士歧时任徐辛庄卫生院党支部组织委员、卫生院副院长,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撰写相关学习材料过程中,照抄照搬网络文章。后该问题被通州区委巡察组在“四风”专项巡察中发现。张士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