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纪律的通知
作者:纪委办  发布日期:2020-04-28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守住重要节点,坚决遏制“四风”,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十个严禁”纪律规定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师生员工要从疫情防控形势大局出发,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聚集性活动;

  2.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3.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和违规发放节礼;

  4.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提供的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5.严禁公款吃喝或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

  6.严禁公款旅游或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7.严禁以拉动消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实物;

  8.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车辆;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10.严禁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纪律要求。

  二、压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纳入节日期间工作安排,督促教职工、学生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关纪律要求,遵守防控规定。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讲规矩、守纪律,摒弃陈规陋习,抵制不良风俗,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业务工作。

  三、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学校纪委在继续做好日常监督和疫情防控监督的同时,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推进全校作风建设。各级纪检委员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抓好作风建设,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15241905033

              18341494512

       举报邮箱:lkyjw@lnist.edu.cn


                    中共辽宁科技学院纪委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