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综合监察室  发布日期:2021-06-04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各单位廉政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学校“我为师生办实事”问题清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基础性建设的要求,全面查找各单位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对权力运行重要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完善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安排

  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8日。

  (二)排查范围

  落实“有权必有责、有责受监督、失责必问责”要求,廉政风险点排查覆盖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覆盖到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岗位和相关人员,特别是涉及干部及人、财、物管理等重点领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三、工作内容

  通过对规章制度(包括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本部门现行规章制度、拟修订完善的规章制度)梳理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岗位职责,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重点项目以及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制定并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落实监督措施,同时推动制度建设。 

  (一)岗位职责风险

  重点查找由于权力结构不合理、权力高度集中、权力空间过大,可能导致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风险。

  (二)业务流程风险

  重点查找由于业务流程缺失或者业务流程不健全、不规范、操作性不强,可能导致发生腐败的风险;重点查找不按规定流程行使权力,有意逃避监督制约,主观上有不作为、慢作为倾向,可能导致发生腐败的风险。

  (三)制度机制风险

  重点查找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制度“空转”,执行不到位,可能导致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风险。

  (四)重点项目风险

  重点查找各单位涉及资金较大的重点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各环节,由于未进行风险点排查,未制定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到位,可能导致的风险。

  (五)外部环境风险

  重点查找相关人员有可能被管理、服务对象施加利益诱惑或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人员行为失范、以权谋私,可能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抓好自身和职责范围内的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

  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工作负总责。

  (三)统筹推进

  各单位要把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学校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良性互动。

  (四)汇总报送

  各单位要对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进行汇总,填报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情况表》,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同意、报分管校领导审核通过后,加盖本单位公章,于6月18日下班前,报送综合监察室(勤公楼422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田起荣办公自动化邮箱。

  为方便各单位开展排查工作,现将2018年各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报告予以发送(见附件2),供参考。

  联系人:田起荣 

  电 话:43164022

  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情况表》

     2.2018年各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报告



中共辽宁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