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通报】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综合监察室  发布日期:2021-08-0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清理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的要求,严明工资津贴补贴纪律和财经纪律,现就五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案例通报如下。

  1.铁岭市西丰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德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4月,张德江任西丰县诚信水库建设管理局局长期间,违规批准为全局16名职工发放植树补助款1.92万元。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张德江违规批准发放下乡补助款8.82万元。2021年3月,张德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锦州凌海市建业乡初级中学党委书记兼校长潘治国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9年教师节、中秋节及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该校违规以购物卡的形式向教职工发放工会福利,合计3.41万元。潘治国分别授意副校长崔德程、视察员李洪文虚开发票在学校财务核销。2021年4月,潘治国、崔德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洪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阜新市彰武县实验幼儿园园长秦光茜违规发放绩效问题。2016年至2019年,彰武县实验幼儿园通过虚报临时教师年度12个月工资表的手段,共套取资金22.76万元,用于全体教职工绩效考核发放。2021年4月,秦光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本溪市溪湖区河西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7月至2016年10月,张莉违规签字审批发放决算补贴、除雪补助、离岗纪念补贴、社区书记电话费补贴,合计4.13万元。2021年5月,张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葫芦岛市连山区公证处主任杨立冬违规发放加班费的问题。2017年11月22日至25日(含3个工作日),杨立冬为包括自己在内的7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加班费2810.5元。2021年6月,杨立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五起案例,有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有的违规发放加班补助,有的违规发放福利,虽然类型不同、表现各异,表面是为职工谋福利,实则挥霍浪费国家资财,严重违反津贴补贴纪律和财经纪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充分暴露出个别地区、单位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三令五申的要求置若罔闻、麻木不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积习未改、贪占心理作祟。

  当前,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主体责任,结合工资津贴补贴自查清理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能,严把政策标准和尺度,严肃查处超出国家明确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的各类工资津贴补贴项目,认真抓好规范津补贴或福利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感和主动性,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等特点,深挖细究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绝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持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加强典型案例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用铁的纪律和规范,坚决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辽宁落地见效。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