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情况表的通知
作者:综合监察室  发布日期:2021-10-1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2021年6月,学校纪委发布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的通知》(辽科院纪发〔2021〕3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各单位认真落实学校纪委的工作部署,按期上报了本单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情况表。学校纪委认真梳理审核各部门、各单位的情况表,提出修改完善建议,自7月以来先后分5批次进行了反馈。请各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情况表,有效堵塞风险漏洞,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反馈建议进一步修订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情况表,并于10月15日下班前将修订的情况表报送综合监察室(勤公楼422室),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田起荣办公自动化邮箱,无反馈意见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并报送,纪委统一汇编成册,备案留存。

  2.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廉政风险点排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相应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

  3.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常态化的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动态把握、及时更新和完善,有效堵塞风险漏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综合监察室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