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
作者:综合监察室  发布日期:2022-04-01

各部门、各单位:

  当前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已由遭遇战、阻击战转入校园保卫战、总体战阶段,学校疫情防控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开展。为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各方责任,坚定不移把上级决策部署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督查督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疫情防控各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师生员工均担负着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既担负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同时也担负着各自职责范围内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疫情防控工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群策群力、各负其责,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做好自己事,确保各自一方平安、校园总体平安。

  二、夯实疫情防控督查督办工作体系

  在学校疫情防控督查督办组基础上,建立分级负责的疫情防控督查督办工作体系。

  学校疫情防控督查督办组负责督促落实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令和学校领导有关批示、指示、决定的事项;指导、督促、检查各单位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疫情防控中迟报、漏报、瞒报,不作为、慢作为,违反学校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负责按学校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并对本单位各方面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补齐短板。

  每位中层干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督促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担负疫情防控的“两个责任”。

  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所管理班级学生疫情防控措施的组织落实和督促检查,全面了解学生状态,及时发现并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学生健康和稳定。

  全体教职工负责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工作,切实遵守疫情防控纪律,按要求做好个人及家人防护,对学校各层面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落实疫情防控督查督办任务

  1.实行日检查制度。学校疫情防控督查督办组每日将组织志愿者对校园疫情防控重点、关键部位开展督查督办,对各二级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抽查,坚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防控疫情扩散、服务保障师生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开展靶向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在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各二级单位每日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检查,要保证检查的覆盖面,不留死角,及时排查问题和隐患,切实做到守责负责尽责。请住校疫情防控督查督办工作人员佩戴“疫情防控督查”证开展督查工作(证件由学校统一制发)。

  2.实行即时报告及跟踪督办制度。各层面在督查督办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当场指出,能协调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学校及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并持续跟进督办问题整改。

  3.实行追责问责制度。对违反学校纪委提出的“十个严禁”和其他疫情防控纪律要求以及疫情防控“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一经发现,一律从严查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疫情防控督查督办住校工作人员名单



辽宁科技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