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通报】本溪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作者:综合监察室  发布日期:2022-11-11

  为深入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专项监督“小切口”,推动解决大问题,持续整治民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乱象,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近日,本溪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1.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煤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工作人员那洪伟违法骗取棚改资金等问题。2012年,那洪伟在本溪县田师付煤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动迁房屋、伪造动迁安置手续等手段违法骗取棚改资金。此外,那洪伟为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违规将其个人出售的房屋以回迁户名义办理房屋产权证。2022年5月,那洪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原民政助理王丹、下马塘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原主任林雪冰贪污救济款问题。2020年1月,时任南芬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王丹、下马塘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林雪冰利用为低保户、特困户购买帮扶慰问物资之便,采取虚开发票形式,分别套取民政专项资金临时救济款5.94万元、2.47万元用于个人花销。2022年2月,王丹、林雪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本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殡仪馆科员李绍斌违规收取丧户费用问题。2019年1月至2022年3月,李绍斌利用工作便利,在驾驶殡仪车辆接运遗体过程中,多次违规收取丧户费用,合计4300元。2022年5月,李绍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4.明山区卧龙街道金坑村党支部委员会原委员王秀丽违法骗取村民粮食直补款问题。2017年9月至2021年1月,王秀丽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本村多名村民的低保证、身份证、粮食直补存折及密码,私取粮食直补款3.29万元占为己有。2022年3月,王秀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辽宁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