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综合监察室  发布日期:2023-04-1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机构、职能及人员调整实际,为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工作制度,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和范围

  (一)排查时间

  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28日。

  (二)排查范围

  廉政风险点排查覆盖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覆盖到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岗位和相关人员,特别是涉及干部及人、财、物管理等重点领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廉政风险点排查是一项常态化的持续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抓好自身和职责范围内的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工作。并在梳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重点项目以及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制定并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堵塞风险漏洞。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

  按照“谁在岗、谁防控,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工作负总责。严把廉政风险点排查的质量审核关,制定切实可行的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做到责任到人。

  (三)规范填报,按时报送

  各单位要对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进行汇总,填报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情况表》,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同意、报分管校领导审核通过后,加盖本单位公章,于4月28日下班前,报送综合监察室(勤公楼421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田起荣办公自动化邮箱。

  为方便各单位开展排查工作,现将2021年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情况表予以发布(见附件2),供参考。

  

  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情况表》

     2.2021年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情况表


  中共辽宁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