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通报】本溪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综合监察室  发布日期:2023-04-26

  2023年“五一”、端午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日前,本溪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本溪银行原高级专家李志刚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1年,李志刚任职本溪银行副行长期间,多次收受下属所送礼品、购物卡、加油卡,共计15000元。李志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李志刚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

  2.本溪市财政局原债务管理科工作人员刘万庆违规向下属单位索要加油费问题。2011年至2015年,刘万庆任职本溪市财政局社保处民政系统专管员期间,先后5次向下属业务指导部门索要购买汽油转账支票,用于个人消费共计70230.19元。审查调查期间,刘万庆主动上缴所涉违纪款项。2022年6月,刘万庆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

  3.平山区应急管理局原局长李力违规私设“小金库”问题。2019年至2021年,李力任职平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期间,安排财务人员私设“小金库”,将罚没款项、企业赞助款共计80000元存入“小金库”作为应急局账外资金。2022年10月,李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辽宁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