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通报】沈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作者:综合监察室  发布日期:2023-08-30

  日前,沈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1.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道办事处原三级调研员吕林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材料造假问题。

  吕林任铁西区七路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期间,未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规定,指使他人编造社区矫正材料,导致具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员失管失控。吕林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街道辰宇社区原党委书记、主任汤春艳在工程建设中不正确履职问题。

  汤春艳代为履行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期间,在启动维修资金修缮园区工作中,向中标单位索要好处费,对工程建设疏于监管,造成不良影响。汤春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被开除党籍、罢免职务、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沈阳市沈河区公用事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石德东在物资采购中失职失责问题

  石德东负责采购应急煤期间,未按规定开展煤炭入场相关检测工作,影响供暖质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石德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沈阳市康平县自然资源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工作人员于浩在巡查执法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于浩任康平县原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期间,在开展巡查执法工作中,未及时制止非法采石行为,导致国家矿产资源损失。于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辽宁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