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委召开新调整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
作者:综合监察室  发布日期:2021-06-2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6月22日下午,学校纪委在勤公楼413会议室对近期岗位调整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崔来成主持会议,本次调整的9名领导干部及综合监察室、审查调查室工作人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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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有关内容。崔来成对履职新岗位的领导干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干部工作职责中包含的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落实好对主管工作开展监督的主体责任,不能以纪检监察机构的专责监督代替部门的职能监督。二是要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习惯在受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三是要严以律己、勤政廉政,做到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在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方面走在前、做表率。要遵守政治纪律,做到坚定清醒;要遵守组织纪律,做到坚决服从;要遵守廉洁纪律,做到自身干净;要遵守群众纪律,做到执政为民;要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依规依法履职用权;要遵守生活纪律,做到慎独慎微;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发生。四是做干事创业的带头人。要有大干实干的强烈担当、优良作风和过硬本领,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

  会议强调,在新岗位履职的领导干部要坚守好法律底线、纪律红线、思想高线,坚持加强制度建设,深挖廉政风险点,确保在各自领导岗位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还要“不出事”,共同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