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3期
作者:审查调查室  发布日期:2021-09-16

        ●党纪法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深度关注●

      精准有效打击行贿

      省管高校来了纪检监察组

      ●观  察●

      虚开发票套取公款透视

      决不让新项目成为新的腐败问题孵化器

      ●案例通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党纪法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是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效途径。要清醒认识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深刻把握行贿问题的政治危害,多措并举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动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的工作要求,坚持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充分运用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

  《意见》要求,坚决查处行贿行为,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行为。

  《意见》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根据职能职责严肃惩治行贿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查处行贿的重要职责,对查办案件中涉及的行贿人,依法加大查处力度,该立案的坚决予以立案,该处理的坚决作出处理,并建立对行贿人处理工作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要严格行贿犯罪从宽情节的认定和刑罚适用,加大财产刑运用和执行力度。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追赃挽损职责,尽力追缴非法获利。对于行贿所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行贿所得的不正当非财产性利益,如职务职称、政治荣誉、经营资格资质、学历学位等,督促相关单位依照规定通过取消、撤销、变更等措施予以纠正。

  《意见》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严肃惩治行贿,还要充分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要从严把握相关措施的适用,依法慎用限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措施,严禁滥用留置、搜查、技术调查、限制出境、拘留、逮捕等措施,严禁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人员和企业的财物。要充分研判使用办案措施的后果,将采取措施对企业合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意见》强调,健全完善惩治行贿行为的制度规范,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规范化法治化。通过发布指导性文件或者案例等方式,指导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办理行贿案件中准确适用法律、把握政策,做好同类案件的平衡。纪检监察机关要与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统战部门、执法机关等建立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提高治理行贿的综合效能。要组织开展对行贿人作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要加大查处行贿的宣传力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彰显对贿赂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在全社会倡导廉洁守法理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年9月8日)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2021年3月27日)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现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委员会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部,“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强调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强调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一以贯之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

  (八)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或者实名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九)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

  (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委应当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分领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四)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纪委书记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

  (十五)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党委(党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七)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为全党作出示范。党委(党组)要抓好相关规定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八)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民主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九)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落实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压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领导责任。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纪检机关应当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党委(党组)要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进行专项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及时敲响警钟。党委(党组)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领导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的意见、批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对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查找分析原因。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

  (二十一)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制度。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五、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

  (二十二)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领导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

  (二十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有效。

  (二十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二十五)积极探索创新,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加强分类指导,细化监督举措。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年6月1日)


●深度关注●

精准有效打击行贿


  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意见》明确了查处行贿行为的五个重点,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根据职能职责严肃惩治行贿行为。

  在多数情况下,受贿与行贿一体两面,是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纪检监察机关历来重视打击行贿,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铺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形成对行贿行为的强大震慑。

  当前行贿行为有哪些特点和危害?一些不法分子为何热衷于行贿?如何多措并举提高打击行贿精准性有效性?记者采访了纪检监察干部和专家学者。

  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

  昆明开尔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以5000元起家的小企业,主要业务是为各大单位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服务。短短几年,开尔公司业务做到覆盖云南全省16个州市,涵盖全省公检法等单位,年营销额达2亿元。今年8月,云南省纪委监委推出的专题片《开尔行贿记》,披露了该公司快速扩张的“秘诀”:“送钱,就可以把一些领导摆平。送钱,一些领导就同意让你做一些项目。”靠送钱拿项目,开尔行贿案涉及105名公职人员,其中省管干部9人,处级及以下公职人员96人。

  大量案例显示,行贿在公权力运行的各领域几乎“无孔不入”,行贿人为谋取自身利益,对公职人员竭力腐蚀、精准“围猎”。《意见》指出,要清醒认识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深刻把握行贿问题的政治危害。

  从行贿主体看,行贿人以私营企业人员和公职人员为主,或谋利或谋官,多次行贿现象普遍。云南省宣威市万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天福为承揽工程及结算款项等,先后14次送给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共计人民币1377万元,徐天福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从行贿金额看,数额攀升,尤其工程建设、金融信贷和资源开发等领域巨额行贿现象突出。川煤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阿多,肆无忌惮利用职权为所谓“兄弟”在金矿调整和金矿进场探矿等方面提供帮助,把受贿化作“礼尚往来”,其收受的1454万余元贿赂中,一半以上来自三位所谓的“兄弟”。

  从行贿方式看,行贿人主动“围猎”特征明显,行贿手段日趋隐蔽复杂。有的量身定制“诱饵”有预谋“围猎”,有的“放长线钓大鱼”长期“围猎”,有的通过看似合法的商业运作掩盖贿赂实质,有的在境内谋利境外送钱,或向领导干部指定的“代理人”支付好处,有的打“擦边球”,将行贿“期权化”“长期化”。如海南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唐某为攫取非法利益、在工程承揽中获得方便,多次向海南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张美文行贿。为了将款项洗白,唐某不仅以他人名义为张美文开设一股票账户,还将代为保管的400万元及其它贿赂款共计1200万元打入其中,供其投资。

  从行贿目的看,行贿人不只为谋求经济利益,有的还试图捞取政治资本。有的公职人员处心积虑行贿买官,有的不法商人为捞取政治身份拉票贿选。如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侯生明被通报“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送予他人财物”“涉嫌受贿、行贿犯罪”。

  “当前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行贿作为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指出,加大对行贿的惩治力度,有利于遏制行贿人的动机,降低贿赂犯罪概率,这对于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腐败问题标本兼治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了查处行贿行为的重点,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

  这是浙江省兰溪市个体商人赵某的忏悔:“没有被留置之前,我总觉得反腐败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对我们这些商人问题不会很大,最多被叫去核实一下情况,然后就把你放出来了。”“现在除了悔恨还是悔恨,悔恨自己为什么平时不多学习法律方面的知识。要是能早点认识到当前反腐败形势,估计我就不会去做那些傻事,更不会送那么多现金给吴乐华。”

  吴乐华是兰溪市政协原副主席。据赵某回忆,自己此前对行贿的严重性毫无概念,为在当地做项目,他主动与吴乐华搞关系揽工程。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兰溪市纪委监委于2020年9月将赵某留置。赵某到案后,交代了他与吴乐华的利益关系:4年多时间,赵某先后5次向吴乐华行贿650万元。赵某交代问题后,吴乐华很快被留置。

  今年8月,赵某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赵某后悔不迭。

  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这样的行贿人,往往将行贿作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要手段,对政治生态、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和市场规则等破坏较大,如不予以严肃查处,就会让行贿成为常态,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因而其在实践中被列为打击重点。

  《意见》着力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明确了查处行贿行为的重点:一是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二是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三是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四是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五是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

  “一段时间以来,惩治行贿的力度不够,导致行贿行为成本低、风险低、收益高,是行贿人不收敛不收手、行贿行为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于文豪举例说,在司法实践中,对行贿犯罪刑事追诉率低,对行贿人的量刑偏轻。“有办案观念上重受贿轻行贿,有办案方式上以宽宥行贿来打击受贿,还有行贿犯罪的‘罚金刑’适用不够科学规范等现象,久而久之让不法人员产生一种误解,那就是受贿有罪,行贿罪轻甚至不受追究。”

  于文豪认为,在继续保持打击“受贿端”腐败行为高压态势的同时,提出要精准打击“行贿端”的五类行为,这是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效途径,也向全社会释放出进一步加强对行贿严肃惩处的信号。

多部门立足职能职责对行贿人开展联合惩戒,让行贿者付出沉重代价

  惩治行贿的协作配合机制不完善,也是导致行贿行为成本低、行贿行为易发多发的原因之一。着眼于提高治理行贿的综合效能,《意见》强调各相关机关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联合惩戒行贿的工作合力。

  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行贿人信息,组织人事部门、执法机关等依职权做好对行贿人的组织处理、行政处罚及后续惩戒。

  7月9日,湖南省通报第三批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在通报的行贿失信行为名单中,有1家企业、9名个人被点名。通报称,对这些违法违规企业、个人及评标专家,在依法给予刑事、行政等方面惩处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惩戒期限内采取限制其从事招投标活动、取消财政补贴资格、强化税收监控管理、提高贷款利率等措施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提高其违法成本。湖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各监管部门加大对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纳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并快速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各地纪委监委积极稳妥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多措并举强化惩治,让“围猎”者寸步难行。

  建立行贿人数据库,实行动态台账管理。甘肃省纪委监委在查处领导干部受贿案件时,逐一核实与其往来的不法商人、特定关系人提供资金的数额、次数、时段、方式、原因,综合研判资金性质,凡有请托事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查处。海南省纪委监委协调全省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采集2008年以来全省所有贿赂犯罪案件的判决书、起诉书、抗诉书、终结报告等法律文书共计四千余份,涉及行贿人员近万人次,大大丰富了行受贿人员信息库的数据信息,为建立行贿人“黑名单”信息查询系统提供了基础保障。

  向有关单位通报行贿人信息,为惩治行贿提供信息支撑。广东省深圳市明确,政府项目实行行贿行为“一票否决”制度,只要有行贿记录,就不能参与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金扶持等政府项目,而行贿人“黑名单”数据库被列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把行贿人“黑名单”应用到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等领域,截至目前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共提供6600多次查询服务,累计审查2.5万余家参与投标的各类企业(个人),涉及采购或工程标的金额220多亿元,其中30多个单位(个人)因有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参与投标。

  结合合作商众多,存在供应链腐败风险的情况,中国一汽探索建立并完善失信合作商“黑名单”制度机制。公司纪委联合审计、法务、采购、营销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廉洁合同》,通过对以往案件进行系统分析,研究确定向甲方人员行贿、赠送礼品礼金、报销费用、提供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16项不廉洁行为,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等11项不诚信行为,并将上述行为列入失信情形,作为《廉洁合同》主要条款。针对合作商存在的不廉洁行为和不诚信行为,将失信合作商列入“黑名单”,并依据事实情节给予1年、3年或5年,直至永久性业务禁止惩治,对违规失信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加大违规成本。

  既要严肃惩治行贿,还要充分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

  民营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严肃查处行贿行为,是对各类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

  《意见》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严肃惩治行贿,还要充分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要从严把握相关措施的适用,依法慎用限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措施,严禁滥用留置、搜查、技术调查、限制出境、拘留、逮捕等措施,严禁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人员和企业的财物。要充分研判使用办案措施的后果,将采取措施对企业合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某境外上市公司董事长王某,因涉嫌单位行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多次串供,被湖北省黄石市监委依法采取留置措施。考虑王某公司有许多事务需及时处理,专案组让其对公司事务进行授权交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银行到期贷款需续贷,也允许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专案组加班加点调查取证,在王某如实交代问题并完善证据情况下,及时依法对其解除留置。王某说:“刚开始被留置时,内心是忐忑不安的。配合调查时,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考虑了我们企业的实际情况,帮忙开辟了绿色通道,没有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营。”

  黄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军介绍,实践中,黄石市纪委监委按涉案程度进行分类评估,因企因人施策: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引导涉案企业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严格慎用留置措施,尽量不对民营企业负责人、科研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采取留置和限制出境等措施;对于以办企业为幌子,实际充当“权力掮客”,搞钱权交易、介绍贿赂等严重危害市场公平,且态度恶劣、拒不配合的涉案人员,果断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对其经营者依赖程度高,经营者一旦缺位,容易导致企业陷入停滞困顿。在严肃惩治行贿行为的同时,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利于保护市场主体活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庄德水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年9月9日)


从查办首例留置案件到把监督融入学校治理体系
省管高校来了纪检监察组

  

  8月26日,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湖北理工学院张某提起公诉。此前,该案经湖北理工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初核后移交黄石市纪委监委并由其指定下陆区纪委监委办理。7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原党总支书记焦勇被“双开”,该案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北京市朝阳区监委联合办理。一段时期以来,一些省(市)管高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敢于亮剑,通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治腐败,释放了“高校不是法外之地”的鲜明信号。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加强对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省级纪委监委向省管高校和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工作的指导。按照部署,各地积极推进省(市)管高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查处省(市)管高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发挥了什么作用?改革如何校准擦亮派驻监督“探头”?派驻机构如何克服“人太熟不好办、人太散办不了、业务不精办不成案”等问题?

  从查办首例留置案件到问题干部主动投案,驻校纪检监察组、监察专员办公室敢于亮剑,派驻监督“探头”发力生威

  陈清源,曾任四川省绵阳师范学院保卫处处长、基建处处长。今年5月,陈清源作为省管高校查处的职务违纪违法反面典型,出现在四川省纪委监委拍摄的电视专题片《勇毅笃行》第一集《深化改革》中。

  四川是我国教育大省、高校大省,该省于2018年率先开展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由省纪委监委向28所省管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省管高校的监督由“内部监督”改为“外部监督”。

  改革后不久,驻绵阳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就收到几封有关陈清源的信访件。组里对陈清源进行谈话函询,其予以否认。对他的政治画像显示,陈清源规矩意识不强,江湖义气重,社会朋友多,好吃喝、爱打牌。纪检监察组研判认为信访件反映的问题真实性较大,遂在基建处开展“蹲点调研”,通过摸排学校近几年维修工程,发现了承建单位无相关资质、规避招投标、基建处负责人随意指定项目、资料管理混乱、文书档案不全等问题,且不具备资质公司人员疑似陈清源的亲戚。根据初核结果,陈清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需要对其进行留置。纪检监察组并无留置权限,经省纪委监委批准,由驻校纪检监察组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绵阳市监委对其进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该校基建处主要负责基础建设、维修工程、校园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是一些建筑商公关的重点。陈清源2017年5月任基建处处长,2018年元旦起,形形色色的不法商人接踵而至,纷纷以感谢帮助、拜节拜年等名义送上礼品礼金,少至2000元多至数万元,陈清源来者不拒大小通吃。他还默许纵容其妻子、前妻妹夫等人承接工程。陈清源不讲规矩,习惯“一言堂”,很多事都是自己先定了甚至工程完工后,再回头补程序补文书。

  经查,陈清源利用其担任保卫处处长、基建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为吴某、申某等14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施工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给予帮助,先后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70余万元,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涉及款项14万余元。最终,陈清源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

  高校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现象在一段时间较为突出,部分高校纪委存在不能监督、不会监督、不愿监督等问题。派驻改革以来,各地省管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正在发生深刻变化。2020年7月,北方工业大学教师陈某某涉嫌贪污案在北京宣判,该案由北京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督办,北方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石景山区监委联合办理,是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北京市属高校首例留置案件。2020年11月,驻湖北某高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发现某直属单位原出纳私自转取医院大额资金用于个人炒股,受学校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和政策感召,该出纳到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主动投案,并交代挪用公款近200万元的问题。

  高校派驻机构由省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监督者的考核管理、选拔任用等均和监督质量挂钩

  高校是“小社会、大基层”,属于典型的“熟人社会”。高校知识分子集中,教职工自主意识相对较强。高校也不是“清水衙门”,一些部门廉政风险高,腐败既有存量也有增量,腐败问题查处机制还不够健全、查处力度还不够大。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迫在眉睫。

  按照部署,四川、天津、新疆等地积极推进省级纪委监委向省(区、市)管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工作。2019年6月,天津市纪委监委向15所市属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向新疆大学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时将其余13所区管高校纪委书记任命为监察专员,设置监察专员办公室,与高校纪委合署办公。

  今年4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根据授权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代表上级纪委监委对高校党委进行监督。四川等地规定,派驻机构是省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省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首要任务是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处级干部,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有效发挥探头作用。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日常工作。

  “改革后,工作由省纪委监委统一领导和考核、人员由省纪委监委直接管理和培训,监督者的工作绩效、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均和监督质量挂钩。这样从体制机制上提升了驻校纪检监察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四川省纪委监委驻绵阳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针对该校在职称评审中暴露的不正之风,纪检监察组敢于坚持原则,推动校领导班子重启评审工作,并通报相关人员,在全校产生震动,重新评审的结果公示后,受到广大教师认可。

  也有一些地方在省管高校设置监察专员办公室,与校纪委合署办公,实现监察职能向省管高校延伸。如北京在33所市属高校设置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校纪委书记被任命为监察专员,退出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湖北在43所省管高校任命纪委书记为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高校纪委合署办公。作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湖北省纪委监委还制定实施《湖北省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及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年度工作考核方案》,省属高校的纪检监察工作由省纪委监委直接考核。

  湖北理工学院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卢雪梅告诉记者,过去由于体制机制不顺,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常会面临力不从心的状况,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心里有顾虑,动真碰硬的决心不强。改革后,顾虑少了,底气足了,腰杆硬了,敢说话了,开展工作也更顺畅了。

  探索实施协作组、“室组地”联合办案联动监督等模式,克服“人太熟不好办、人太散办不了、业务不精办不成案”等问题

  人员少、头绪多、任务重,是一些派驻机构开展监督的难题。天津市纪委监委创立协作组机制,15所高校纪检监察组形成一个基本单位。协作组在联合监督检查、协作审查调查、重要问题综合分析研判等工作中统一步调、协同联动。

去年10月,天津市纪委监委在查处3所市属高校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时,发挥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熟悉学校工作优势,组织各协作组成员单位20余人次参与专案。今年3月,以市属高校科研经费、后勤管理、招生考录等领域典型案件为切入点,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组织协作组开展专题调研监督,查找问题156个,梳理总结廉政风险点42个,分类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各高校开展专项清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完善内控机制。派驻改革以来,天津市纪委监委利用协作组加强工作指导、开展联合监督、加强审查调查、强化学习培训,补强监督短板、释放改革活力。

  一些违纪违法案件时间跨度长、手段隐蔽、专业性强,驻校纪检监察机构仅凭一己之力难以有效推动,四川等地探索“室组地”联合办案和联动监督模式,放大改革综合效应。

  陈清源案就体现了“室组地”联合所形成的工作合力。驻校纪检监察组主动履职,案情浮出水面,但围绕线索深入分析,案件难点凸显:该案涉及的对象众多、成分复杂,纪检监察组手段有限,案件突破遇到瓶颈,正是“室组地”联动让案件得以破冰。纪检监察组向省纪委监委汇报后,经批准对该问题线索采取“双立案”,由驻校纪检监察组启动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绵阳市监委启动涉法问题监察调查。在省纪委监委联系室全程指导协调下,双方成立联合调查组,在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审理、处置等阶段“双线并进”,在证据锁定、纪法适用等关键节点“适时交汇”,确保执纪、执法相互贯通,有效解决“联而不合、各自为政、审查滞后、效率不高”的难题。

  “‘室组地’联合办案,较好地解决了工作地点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立案管辖、审查调查及干部处分等实践难题。”绵阳市监委委员胡长春说。

  四川还探索“室组地”联动监督,通过情况通报、人员协作、线索研判、问题会商等方式凝聚监督合力。今年5月,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成都工业学院期间,在三方密切配合下,2名处级干部主动投案。

  此外,北京市纪委监委还综合运用督办、领办、责成立案等方式,逐步解决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人太熟不好办、人太散办不了、业务不精办不成案”等问题。

  把监督工作嵌入高校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弥补治理短板,提升治理水平

  高校的招生考试、科研经费等主业领域,以及为主业提供支撑的基建后勤、招标采购、财务管理等服务保障领域,还有非学历教育、基础教育合作办学、校办企业、附属医院等非主业领域,权力大、资源多、经费集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被“围猎”的风险高,必须全面从严、一严到底。

  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加大省管高校反腐败工作力度,一是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二是改,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三是治,做好以案促治工作,针对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机制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在查清问题的同时,注重查找分析问题原因、监督短板、监管漏洞,提高整改的针对性。围绕陈清源案暴露的问题,驻绵阳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与绵阳市监委专案组分析总结该校基建腐败案件的特征和根源、治理方面的体制机制问题,形成《如何避免高校基建腐败案件再来》《校地协作形成纪法合力》等经验总结材料和陈清源案剖析材料,并下发监察建议书,就基建项目立项、设计、编制清单、确定队伍、合同管理、现场管理、审计结算、资金拨付等8个环节存在的22个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纪检监察组还建议学校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违法企业,建立不良记录企业及相关人员黑名单制度。

  完善招生考试、招标采购、科研经费、基建后勤、校办企业、附属医院等重点领域的机制制度。四川师范大学规划建设处原报建员严某在该校某项目招投标工作中收受建筑公司巨额“感谢费”,被“双开”并被依法判刑。根据驻校纪检监察组建议,四川师范大学出台《招标采购人代表管理办法》《招标采购监督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将原来分布于校内十多个部门的招标采购工作归口到学校招标采购中心集中管理。

  把监督工作嵌入学校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弥补学校治理短板,推动治理水平提升。湖北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陈某,在该校成人高等教育联合办学及电大管理中滥用职权,造成经济损失等,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根据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建议,该校推进合作招生办学、继续教育管理、科研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整改工作,修订制度5项,继续教育学院统一了成教、自考和电大收费标准,制定了规范的合同样本,厘清了学院、学校、省电大三者间的工作关系和费用上缴的操作程序,提升了合作办学层次。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高校党委“同向发力”,做到“融入进去搞监督”,通过建立机制,既当好“探头”,严格监督驻在高校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又从促进事业发展的角度,对其做得好的工作给予肯定,坚决支持,撑腰鼓劲。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年9月8日)


●观  察●


虚开发票套取公款透视


  元旦前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四风”案例显示,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现象时有发生。

  2016年1月至2020年1月,吉林省珲春市第一高级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葛延军,安排副校长、总务主任采取虚开发票方式套取资金发放奖金、福利等共计65000元;2018年12月,黑龙江省伊春市原南岔区卫生健康局局长杨文革虚开发票,并授意某医院院长违规为其核销个人费用4884元……

  这些干部是如何虚开发票的?虚开的发票又是如何报销的?这类问题怎么查怎么治?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国企领导班子授意以食品、办公用品等名目,报销购买软中华、飞天茅台等高档烟酒的费用

  正风肃纪持续高压之下,一些人通过虚开发票套取公款妄图逃避监督。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粮食收储公司,是该区唯一一家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的国有独资企业。虽然每年都参照市场类企业执行一定数额的业务招待费,但对于公司原经理、党总支副书记高明华等人来说,这笔资金用起来却是“捉襟见肘”。

  该公司接待繁多,违规消费高档烟酒是家常便饭。谈及公司搞接待的酒水,高明华称:“白酒主要是茅台、舍得等,请部门人员吃饭的时候,一般都将茅台酒灌在可乐瓶里,请省外业务单位吃饭直接就拿茅台酒出来招待。我们每个月大概要安排十二三桌饭,红酒要喝掉十几箱,茅台有时一顿要喝掉两三瓶……”

  如何将一笔笔高昂的费用“洗白”,并通过正规途径报销?高明华等人经班子集体商议,授意财务人员以食品、办公用品、薄膜、板材、装卸费、运输费、会务费等名目,列支日常购买的烟酒、餐费及土特产等,几年间合计220余万元。其中,用于向烟酒商行购买软中华、飞天茅台等高档烟酒的公款,累计达137万余元;在多家饭店违规公款吃喝545次,餐费累计达77万余元;每年春节前向公司中层以上干部违规发放土特产和烟酒等,共计9万余元;多次违规组织职工旅游,支付13万余元。

  为套取资金,该公司班子成员、重要部门几乎全员出动。“以装卸费为例,我们的操作流程是:办公室拿到酒行、饭店的结算单后,由业务科做好出库凭证、预算并开具劳务发票,报财务科审核后,最后由经理与副经理联签联审,等资金到账后再去支付相关费用。”高明华在接受调查期间,供认了巧立名目套取公款的流程。

案发后,高明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免去公司经理职务,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此后,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了高明华等人违规组织公款吃喝等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地出台实施细则,加大查处力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明目张胆的不敢了,有的单位和干部便开始‘另谋出路’。虚开发票套取公款因其手段隐蔽,成为逃避监督、顶风违纪的重要方式。若任其发展,必将助长不正之风,必须露头就打、从严执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

  虚开发票套取公款还可能滋生报销式腐败,构成挪用公款、贪污等违法犯罪问题。案例显示,有的领导干部强行向下属单位或管辖企业摊派发票,将报销发票变成变相索贿的手段。例如,河南省周口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先后向90多人以报销发票形式索贿达400多万元,最后获刑18年。

  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的惯用伎俩:无中生有、添油加醋、偷梁换柱、以假乱真

  持续高压态势下,一些干部是如何虚开高开发票的?这些发票又是如何瞒天过海入账报销的?记者调查发现,虚开发票套取公款具有一定隐蔽性,从巧立名目开票,到精心包装报销,其伎俩多种多样。

  一种是虚列开支、无中生有。比如以设施建设、会议培训、宣传品制作等名目浑水摸鱼、套取公款。2017至2018年,湖南省怀化市火马冲镇凉水井村以篮球场建设征地、公路拓宽、水沟清污等名义,虚报5笔资金共计16万余元,其中用于违规接待开支5000元,违规发放补贴1.5万元,党支部书记余学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一种是虚增多开、添油加醋。在数量和价格上大做文章,比如提高物品单价、虚增工程量、虚增用工人数等。一棵草花采购价从1元“提”到2元,一株桃树苗从4.5元“涨”到6元。2018年1至3月,浙江省永嘉县鹤盛镇村镇办原负责人杨镇远在采购花木时,以提高标价、开票报销的方式,贪污公款4万余元。

  一种是变更名目、偷梁换柱。用可以报销的物品取代不能报销的物品,如购买高档烟酒开列为办公用品,购买名贵特产开列为食堂食材等。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广东省广州市属某国企因购买高档烟酒等无法报销,遂通过购买购物卡开出了茶杯、背包等与实际购买物品不符的发票,再进行公款报销,合计60.46万元。2020年初,该企业7名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一种是真真假假、以假乱真。如开具假发票将真实的收入不入账,作为单位的“小金库”用于支付违规费用。浙江省三门县水利局佃石水库管理处原处长任旭越,在与其单位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某文具店,以办公用品名义虚开了一张票面金额为4080元的发票,经单位审批后以现金形式报销该笔款项,用于违规聚餐、购买香烟。任旭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虚开发票套取的公款主要去向大致分为两类:一是用于解决公务接待中的超支、超标等不合理费用,以及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送礼等;一是成为少数干部个人消费、补贴家用的“提款机”,如杭州市拱墅区原康桥街道综合市场经理周惠祥,连更换老花镜的200元也通过市场账目报销。

  小额多次、长期持续,涉案人员集中在单位一把手和经办人员财会人员

  虚开发票套取公款涉及面广、报销名目多,且频频出现小额多次、长期持续现象。

  实际误餐半天,填成一天报销;并未产生燃油费,虚开燃油票报销;拖欠餐馆费用,虚报“孕优”对象误餐补助报销;拖欠聚餐及水果、矿泉水、烟酒费用,虚报印刷及广告宣传费报销……若不是在巡察中被发现账册中的财务异常,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第一居委会,仍在不动声色套取财政资金。4年多时间,他们通过虚报误餐、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共计13.8万元,违规用于“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发放补贴、聚餐吃喝等开支,直到2018年12月被查处。

  “虚开发票套取公款行为具有方式隐蔽、重复率高、团体性强等特点。”海南省昌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林琳指出,个别违纪违法人员虚开发票暗度陈仓尝到甜头后,往往会采取同一方式多次虚开发票套取公款,导致问题重复出现,成为惯用的掩盖“灰色开支”或“个人私利”的“隐身术”。此后因微末线索露出端倪,待到办案人员沿着线头一路追踪,“小发票”才暴露出“大问题”。

  “从违纪人员看,虚开发票套取公款案件涉案人员主要集中在单位一把手和经办人员、财会人员。”浙江省台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陈文博注意到,虚开发票套取公款,审批、审核、报销等环节都在单位内部运转,往往由领导授意安排,经办人员、财会人员参与造假。“一把手集单位人、财、物大权于一身,如果纪律规矩意识淡漠,监督机制又不健全,就可能为所欲为;从虚开到套取,操作流程环环相扣,需多头配合、抱团协作,经办人员、财会人员容易主动或被动卷入其中。”陈文博说。

  “我授意下面的干部职工套取资金,基本上没有不配合的。”叶正环曾是浙江省温州市最大的国营林场石垟林场一把手。2012年至2018年,他指使林场工作人员通过虚假制作项目人工工资册、虚开项目发票等方式,违规套取林业专项资金等349.6万元,主要用于公款吃喝和违规接待等。石垟林场共有22名干部职工参与其中,有管理权限的中层及以上干部全部沦陷。他们有的负责编制虚假材料,有的负责虚开发票,有的负责审核签字,环环相扣集体作案,将专项资金变成私人“提款机”。

  围绕虚开发票套取公款常见违纪类型、违纪主体,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针对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类案件涉及财会业务,专业性强等问题,一些地方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专项资金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形成监督合力。

  2020年6月,浙江省苍南县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石砰片区垃圾清运费开支过高,明显超出正常水平。通过第三方评估,证实其结算金额远高于市场均价,不符合常规。经查,石砰片区党委书记黄瑞环与报账员易际强在清理清运垃圾期间,通过公司走账套取财政资金7万余元,其中3万元用于冲抵接待费用和食堂亏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围绕易发多发问题,一些地方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针对虚开发票套取公款常见违纪类型,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比如,聚焦虚报套取其他专项资金用于吃喝的问题,苍南县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审计部门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发现异常及时预警倒查,并定期联合税务、财政部门采集各单位开具的餐饮发票、“三公”经费使用等数据,对筛查出的可疑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再比如,聚焦乡镇(街道)及村级组织以高开挖机费形式套取资金问题,浙江省仙居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部门每月逐笔逐项公开集体收支情况,挖机费用明细公开具体到每周。

  针对一把手虚开发票套取公款多发高发现象,江西省莲花县常态化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评价工作,对内控机制不健全、权力运行制衡不到位、经济活动流程不规范等问题逐一通报,督促建立健全经济活动“决策、管理、执行、监督”四权分离、关键岗位轮岗等机制;该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审计部门协作配合,从任中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对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下挖一层,深究直接责任人员如财务人员违纪违法、失职渎职问题,倒逼其正确履职。

  紧盯审批、支付、验收等廉政风险点,堵塞管理漏洞,加强源头治理

  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现象的发生,既与部分党员干部特权思想作祟、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有关,也有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落实不到位等方面原因。必须健全财务监管制度,完善报销审核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监督,杜绝单位资金使用、财务报销的随意性。针对案件暴露的有关员工违规虚报住宿费问题,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改变传统的由员工自行支付差旅费、自行贴票报销形式,引入第三方差旅平台。员工出差前在差旅平台订购车船机票、预订酒店住宿,所有费用由差旅平台与酒店或航空公司等结算后,再与公司结算,切断了虚开发票的链条。

  “要纠治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现象,必须紧盯审批、支付、验收等廉政风险点,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源头治理。”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谢正章介绍,该区认真检视公款报销制度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督促区财政局“对症下药”,对报销、审批、支付等环节统一标准,比如严格审批制度,外出商务活动、公务接待、物资采购等严格落实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公务卡支付,避免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需附经领导审签同意的情况说明;严格执行物资釆购入库验收制度,经费报销时需附入库验收单;单位财务严格审核把关,签字笔迹要认真核对,防止弄虚作假等。该区还结合发现的问题列出廉政风险点46处,开出负面清单72条,对易发多发、打制度擦边球行为进行明确界定。

  不断提升财务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让报销式腐败无处遁形。浙江省玉环市在保持高频次监督执纪的同时,通过全面推行村级集体项目合同制管理模式,在全市范围推广“指尖财务”管理平台,推进问题纠治由事后发现向事前、事中全程公开延伸。“公开每一张发票及其明细,可以打消村民疑虑,‘干部记账、村委会签账、村监会核账、群众认账’模式简单明了,随时查阅、随时监督。”玉环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徐浩晨说。

  财务制度的规范执行,也是防止虚开发票的关键。仙居县纪委监委联合财政部门,依托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平台,建立“事前预警、事中拦截、事后跟踪”机制,纠治虚开发票套取公款行为;督促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发票报销工作,要求做到“三相符”:账“账”相符,即账务金额与明细账相符,严管支出总额;账“户”相符,即账务事项与收款人相符,严防支出造假;账“表”相符,即账务内容与审批表相符,严控支出流程。

  “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财务公开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巡视巡察加大了发现问题力度,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管也持续向严,综合因素作用之下,通过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的空间将不断被压缩。”湖北省黄石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周志祥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年1月6日)


决不让新项目成为新的腐败问题孵化器


  “十四五”开局起步,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热切期待。随着政策密集出台、项目集中上马,防范和化解出现新的腐败风险任务更加艰巨。保持严的主基调,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决不让新项目成为新的腐败问题孵化器,事关开好局起好步和事业长远发展。

  历史经验表明,在大发展大建设时期常常腐败问题多发,资金资源密集领域往往腐败问题易发。在这方面的教训也很深刻,在国际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以后,各级政府大规模投入资金、开工项目,腐败风险迅猛提升,再加上当时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尚不健全、反腐败斗争没能及时跟上,导致一些地方和领域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没有改变,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面对“十四五”开局、新征程起步,国家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加速生态环保、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技术改造等领域投资,政策支持力度大,财政金融投资富集,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强化监管监督,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切实看好管住国家财产。

  用权任性,就会贿随权集、滋生腐败。防止新项目成为新的腐败问题孵化器,关键是要盯紧权、看住人,尤其是管好“关键少数”。对于项目的建设发展,“关键少数”具有非同寻常的话语权、裁量权、决策权:一项规划该不该做、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由“关键少数”来定;一个项目该不该批、批给谁、批多少经费,还是由“关键少数”来定。从项目建设领域查处的典型案件看,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干扰相关部门、单位的正常监管、执法活动,收受钱物或安排亲属朋友承揽项目。对此,必须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防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力插手项目谋利的制度规定等,严防领导干部用权任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担当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提醒监督,带头落实制度。

  防止新项目成为新的腐败问题孵化器,根本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将防腐措施与改革举措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既紧盯基础设施、土地出让等传统重点领域,又聚焦新兴产业、新型城镇化、新设施建设等新领域,针对项目决策权、规划权、审批权,加强监督机制改革,通过整合监督力量、实施有效监管,把监督寓于权力运行全过程各方面,在精度、深度上下功夫,真正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有效防范大规模投资时发生新的腐败风险,决不允许新项目建设过程中再出现腐败重点领域。另外,项目建设领域行权环节多、资金体量大、涉及人员多,专业性、行业性较强,迫切需要创新运用大数据等新的监督手段,提高监督质效,从而有效发现、查处、解决问题,夯实项目建设的廉洁根基。

  除了显性的腐败,隐性的浪费也应成为新项目建设的监督重点。“十四五”开局起步,各地积极性高涨,如果缺乏全国“一盘棋”意识,完全从本地利益出发,就会盲目跟风布局所谓新领域,重复投资建设所谓新项目,造成资金资源的严重浪费。这些现象背后,暴露出的是政绩观偏差等问题,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互交织,是腐败潜滋暗长的重要温床。必须推动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政绩观,不盲目、不攀比、不跟风,立足自身实际,发挥各自优势,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的项目规划建设,防止滋生腐败、贻误发展。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第9期)


●案例通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贵州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蒲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问题。2018年1月底,蒲波刚由四川省德阳市委书记提任贵州省副省长,即在成都某饭店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庆贺其升迁安排的宴请。同年4月初,又召集四川省多名领导干部在成都某饭店聚餐,庆贺自己升迁,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5年10月至2018年2月,5次要求私营企业主出资,安排其本人及亲属赴香港、上海、三亚旅游。蒲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0月,蒲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9年7月,蒲波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胡怀邦多次在私人会所接受他人宴请,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7年国庆节期间,胡怀邦及其家人到上海旅游,食宿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胡怀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胡怀邦被开除党籍。2021年1月,胡怀邦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坚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金等财物,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2013年至2019年6月,张坚多次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价值共计30.86万余元的消费卡;要求私营企业主为其在高档酒店、住宅小区等多处租房并支付费用17.19万余元。2013年3月至2017年11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为张坚办理其周转房所在小区就餐卡,并用公款充值供张坚使用。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张坚以方便上下班和午休为名,要求工作人员为其在该院附近租房,并用公款支付租金等费用。张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张坚被开除党籍。2021年9月,张坚因犯受贿罪,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青海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海西州委原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书记文国栋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19年9月,文国栋先后多次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等13人礼金折合共计86.35万余元。2017年至2020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公司内部餐厅、酒店等处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文国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文国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违规打高尔夫球,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安排下属单位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2013年至2019年11月,胡问鸣先后违规打高尔夫球百余次,费用由私营企业主等人支付;多次到私人会所组织、参加宴请,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多次接受其下属及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2014年至2020年,先后收受私营企业主等3人礼品、礼金折合共计52.8万元。2014年至2015年,多次安排下属单位使用公款为其支付个人宴请费用。胡问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胡问鸣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党委原副书记王立斌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王立斌回青岛探亲期间,先后5次违规接受基层税务干部和私营企业主提供的宴请,费用由私营企业主和他人承担,其中2次发生在国庆期间、1次安排在私营企业内部食堂;其间,王立斌还先后2次违规收受基层税务干部赠送的由公款支付的海鲜等礼品以及私营企业主赠送的茅台酒1箱,部分礼品采用快递方式邮寄。王立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和调整岗位处理,违规接受宴请和礼品费用1.94万元被收缴或按登记上交处置。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新华保险云南分公司团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郝学孝用快递方式违规公款赠送月饼问题。2020年中秋节前夕,郝学孝订购节礼月饼27盒,每盒价值140元,总金额3780元,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寄送到总公司对口部门,后被拒收退回。月饼款以部门招待费名义在本单位报销。郝学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公款购买月饼的费用。

  湖南省衡阳县自然资源局违规使用“空白公函”等方式超标准接待问题。2018年至2020年,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在公务接待中多次超标准接待,并通过填写“空白公函”、更换原始菜单、虚增接待次数等方式,将单次超标准公务接待拆分报账,共涉及超标准公务接待费11.9万余元。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庾江荣受到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处理,分管财务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綦恒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继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山西省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文斌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0年8月至11月,李文斌先后3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白酒,其中2次分别发生在中秋节前和国庆节后,所收高档白酒折合共计1.13万元。李文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品费用被收缴。

  黑龙江省巴彦县房产住宅局行政审批窗口违规为房地产中介等优先办理业务问题。2020年4月,巴彦县房产住宅局在新冠肺炎疫情缓解后恢复开放房产登记、抵押、交易等窗口,该局领导班子没有充分考虑受疫情影响业务大量积压的实际,未认真研究即决定先期每天发放18个业务号、后期每天48个号,导致群众早起排队、一号难求。该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付晓东通过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优先为多家房屋中介、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办理了400余笔业务,群众反映强烈。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也存在优先为亲戚朋友办理业务的问题。付晓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经过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得到有力遏制,但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的任务依然艰巨。通报的上述10起案例,5起为厅局级以下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作风问题,5起为中管干部由风变腐、风腐一体、最终受到党纪国法制裁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其中的“四风”问题大部分发生在或延续到党的十九大后,有的还披上了隐形变异的外衣,是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典型。严肃查处并将案例一并公开通报,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意志,释放无论职务高低,谁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铁规矩就要坚决处理谁的强烈信号,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时刻警觉由风及腐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理解“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牢记蜕化变质往往始于吃喝玩乐,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严守规矩、不逾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伟大建党精神,进一步从政治上把握作风问题,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增强政治定力,坚持久久为功,一体推进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工作,全面从严、毫不松懈。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决不能当“好好先生”,对“四风”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加强调研督导检查,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深刻把握新时代作风建设的阶段性特征,深入总结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经验,与时俱进做好纠“四风”树新风各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治、靶向纠治,密切关注、跟进监督“四风”新动向,见微知著、及时纠治不良苗头倾向,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又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查处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贯通起来,努力取得作风建设更大制度成果和治理效能,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中秋、国庆节日将至,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对违规吃喝送礼、餐饮浪费等问题严查快处,及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以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助力构建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年9月16日)


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营口市鲅鱼圈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赵洪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20年9月,某个体车队营运车辆因改装问题被区交通局运管处查扣。该车队老板请托赵洪东帮助降低处罚标准,并分别于2020年中秋节和2021年春节,以过节看望为名送给赵洪东4万元。事后,赵洪东虽向组织报告但仍私留4900元。2021年8月,赵洪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鞍山市铁东区新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付忠斌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20年12月,付忠斌及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接受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宴请,花费1843元。2021年3月,付忠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3.锦州市义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朱庆杰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2020年1月,朱庆杰借自家火锅店开业之机操办酒席宴请同事及下属,违规收受礼金2300元。2021年4月,朱庆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4.本溪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王珂琦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公款旅游问题。

  2020年5月至8月,时任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局长王珂琦在已经领取车补的情况下,多次私自安排单位车辆接送其上下班。2018年4月,王珂琦以调研名义带家人旅游,并将花销的3430元在单位账户报销。2021年6月,王珂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朝阳市双塔区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书记、理事长王海兵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20年春节前,王海兵自行决定、自定标准,以“过节费”名义为3名残联编外人员发放补助,共计12000元。王海兵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1年7月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破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以优良党风带动政风、引领社风民风。但“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顶风违纪现象仍然存在。上述五起案例,都发生在十九大之后,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有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公款旅游,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均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切实做到自警、自省、自重。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要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改作风、树新风作为应变局、开新局的切入点,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定力、寸步不让,紧盯“关键节点”和“关键少数”,严防反弹回潮,严查隐形变异,持续形成震慑效应、高压态势。要把反“四风”、反浪费与反腐败统筹起来,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积极倡导勤俭节约清正廉洁新风尚,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中秋、国庆将至,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守廉洁纪律,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打好节前教育提醒、节中监督检查、节后以案促改“三位一体”组合拳,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持续释放执纪从严的强烈信号,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辽宁纪检监察网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