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2期
作者:综合监察室  发布日期:2025-06-30


八项规定要谨记

《中共中央八项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政策规定详剖析

如何根据《条例》理解把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其纪法适用中央明确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认定标准

感悟“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系列谈——一体深化 同查同治

案例示警知行止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违规吃喝篇

学习教育进行时

以严的基调深化作风建设 自动化学院党总支书记 唐梅

共筑清正廉洁新风尚  人艺学院党总支书记 朱军楠

躬行巡视砺初心 风清纪明寸思悟  机械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郑雪莲


八项规定要谨记

编者按: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7年10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了切实增强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现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全文进行转发,便于全校党员逐字逐句学深悟透,主动对标对表查摆不足,将制度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严实作风锻造过硬本领,以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护航学校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八项规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来源:共产党员网)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实际效果。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2.减少陪同人员。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省(自治区、直辖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3.简化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空军安排飞机,也可乘坐民航飞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空军飞机,须经中央办公厅报中央批准。

4.改进警卫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警卫工作,要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实行内紧外松的警卫方式,减少扰民。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行时要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路。中央政治局委员如因工作需要前往名胜古迹、风景区考察,一律不得封山、封园、封路。在公务活动现场,要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控制范围,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警卫部门要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安全警卫工作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部署组织警卫工作,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提高警卫规格。

二、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5.减少会议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国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未经中央批准,不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要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安排。中央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须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核后报批,涉外会议和重要活动还须送中央外办、外交部审核。

6.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人数不超过300人,时间不超过2天,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7.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全国性会议可视情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不涉密且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的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电视电话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各地分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简节约。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讨论深度。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见外宾的形式、地点可灵活安排,注重实效。

8.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地区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9.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或印发。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报文。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各部门报送党中央、国务院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党中央、国务院。

10.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运转效率。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规范出访活动

11.合理安排出访。围绕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年度出访总体方案,中央政治局委员每人每年出访不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10天。中央政治局常委每次出访不超过4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一期出访安排不超过2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和多边机制活动、外国执政党重要会议以及特殊情况需要出访的,另行报批。

12.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陪同人员(不含领导同志配偶和我驻往访国大使夫妇,下同)不超过6人,工作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5人,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4人,工作人员不超过16人。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机制性会晤活动,陪同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经中央外办或外交部报中央批准。

13.规范乘机安排。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乘坐专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根据工作需要可乘坐民航包机或班机,如需乘坐民航包机,须经中央外办报中央批准;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乘坐民航班机,一律不乘坐民航包机。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乘坐私人包机、企业包机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14.简化机场迎送和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抵离京时,可安排出访主办部门、中国民航局各1位负责同志到机场迎送,其他部门不安排负责同志前往迎送;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抵离京时,不安排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前往机场迎送。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各有关驻外使领馆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和留学生代表到机场迎送。驻外使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一律不得向代表团赠送礼品,外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5.加强统筹协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由中央外办商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年度出访计划每年1月底前报中央批准,当年年中进行1次综合协调。年度出访计划和年中协调安排经中央批准后,有关单位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

四、改进新闻报道

16.简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中央政治局委员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中央电视台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17.精简全国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会议活动,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5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不作报道,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未经中央批准的不作报道。中央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特殊情况需作报道的,须报中央批准,字数和时长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18.规范中央政治局委员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时,随行中央媒体记者一般不超过5人,其中包括2名摄像记者、1名编辑、1名摄影记者和1名文字记者,地方媒体一般不派记者参加;中央媒体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活动,新华社发文字信息通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3分钟,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考察调研活动如需公开报道,新华社发文字消息通稿不超过800字,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19.简化治丧活动新闻报道。担任“四副两高”以上领导职务的领导同志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的,新华社消息稿中只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名单,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再列名。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可配发慰问亲属的照片,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一般不配发照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可播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送别画面,不再播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画面。省部级领导干部及社会知名人士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哀悼、慰问的,中央电视台不报道,新华社消息稿中不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名单。

20.简化诞辰纪念活动新闻报道。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摘发座谈会发言;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的纪念活动,可适当放宽有关标准。曾任其他领导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3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不摘发座谈会发言。

21.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事活动新闻报道。提高外事报道针对性,增加信息量,减少一般性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会见多批外宾或多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分别会见同一批外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晚间新闻发一条综合消息,不单独报道每场会见。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每个国家综合报道1次,新闻消息稿不超过1200字,电视新闻时间不超过3分钟。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形式报道;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期间会见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等活动可作报道,新闻消息稿不超过500字,不配发照片,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出访的其他活动一般不作报道。出访活动新闻报道的报纸截稿时间为凌晨1时,新闻联播截稿时间为1920分,此后主要政治局委员的外事活动,可在次日安排报道。

22.规范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受中央委托到地方指导特大抢险救灾、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上述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后,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一般只综合报道工作进展情况,不单独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参加活动或讲话,改由晚间新闻节目报道,文字稿不超过500字,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23.规范其他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从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上退下来的同志出版著作等作品,由新华社播发简短出版消息,字数不超过200字,中央电视台不作报道。除经中央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律不作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一般不作报道。

24.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探索运用网络等新手段加强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与群众的直接联系。充分发挥中央职能部门的作用,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新闻报道工作由中央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并督促指导中央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涉及中央重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中央宣传部商中央办公厅统筹安排。领导同志处不直接向新闻单位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有关要求可按中央规定,由中央宣传部向新闻单位提出或由新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从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上退下来、仍担任国家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同志,新闻报道工作仍按原标准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由中央宣传部研究解决。

五、加强督促检查

25.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涵盖各级领导干部的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26.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细则,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分别报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7.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区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28.人大、政协、军队、人民团体机关参照本细则执行。

29.本细则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30.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来源:共产党员网)

◉政策规定详剖析◉

编者按: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坚持自上而下、以上率下,解决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小切口”推动“大变局”,作风建设从细微之处着笔,书写我们党作风转变的“宏大叙事”。如今,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持续好转,迎来“八项规定改变中国”新气象,呈现“一子落满盘活”的效果。作风建设非一日之功,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全校党员要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磨刀石”,淬炼政治品格、锤炼过硬作风、厚植为民情怀,在新时代的赶考路上交出让党和人民满意的“作风答卷”。


如何根据《条例》理解把握违反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问题及其纪法适用


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严到底纠治“四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多个条款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提供了处理依据,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需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准确把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行为主体。中央八项规定,是指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八个方面。这是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是中央政治局自我加压、率先垂范所作出的庄严承诺。中央八项规定约束的对象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但其蕴含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精神内核,也就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则是全体党员和所有公职人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政治要求和纪律规矩。需要说明的是,全体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根据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同正式党员一样,也必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矩。如果预备党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也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其中,情节较轻的,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直接给予其批评教育或者按程序延长一次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按程序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六类监察对象。所有公职人员,包括非中共党员的公职人员和民主党派的公职人员,都应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如果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政务处分或者其他相应处理。

准确把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界定标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是党员、公职人员实施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违纪违法问题的统称,集中表现为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在实践中,判断某一个行为是否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可以从三个层面把握。一是行为发生时间。中央八项规定是2012年12月4日审议通过的,发生在此之后的违纪违法行为,可以按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定;发生在2012年12月4日前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不宜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定,可以根据其具体行为和当时的党纪条规定性处理。比如,发生在2011年的公款旅游行为,不宜认定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根据2003年《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可以按照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用公款旅游认定。二是行为具体表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式多样、花样翻新,根据具体行为表现的不同,可以分为若干问题类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定期发布的“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表”中,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类型进行了较为权威明确的规定。实践中,一般认为,属于统计表规定的问题类型的违纪违法行为,都可以直接认定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比如,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三是行为本质危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从表面上看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或者奢靡之风等作风问题,从本质上看则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背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基本要求,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党的执政基础的行为。实践中,有些行为虽然在“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表”的问题类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从本质上看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比如违规谋求特殊待遇等,也应当按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认定,同时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其他”问题进行统计。

准确把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行为性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是宏观的、总体的概念,具体到某一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该行为的具体表现,对照《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规定的违纪违法构成要件,准确认定其行为性质。在实践中,应当重点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把握好“错”与非“错”的关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既包括违纪违法问题,也包括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违纪违法,关键要看其是否符合违纪违法行为的特征和构成要素。从纪理上看,违纪违法行为具有违规性、危害性、应受惩责性三个特征。违规性,是指违纪违法行为必须是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这里的“违规”,既包括违反成文的“规定”,也包括违反不成文的“规矩”。危害性,是指违纪违法行为对党、国家和人民利益具有危害性,且达到一定程度。如果一个行为因存在特殊事由或者情节轻微,不具有危害性或者危害性不大,根据有关规定不需要给予处理(处分)的,不能认定为违纪违法行为。应受惩责性,指违纪违法行为主体应承担纪律责任,且纪律责任应当与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如果某一行为情节极其轻微或存在特殊事由,根据规定不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则不能认定为违纪违法行为。比如,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行为,根据《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因此,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节较轻的,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但不构成违纪,可以运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予以处理。二是把握好此“错”与彼“错”的关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既可能构成违反政治纪律(要求),也可能构成违反廉洁纪律(要求)、工作纪律(要求)、群众纪律(要求)等其他纪律(要求)。实践中,要从“违规”和“有责”两个要素进行研判,深入分析不同违纪违法构成的区别,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精准认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比如,对群众吃拿卡要行为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都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违法行为,在性质认定时可以从三个方面予以区分。从主观上看,吃拿卡要的党员干部一般有利用职权占群众便宜的故意,群众通常是在党员干部的明示或暗示下被动给予财物,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更多表现为管理和服务对象主动拉拢腐蚀党员干部。从客观上看,吃拿卡要的党员干部往往通过故意设置障碍刁难群众等方式要钱要物,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则无此特征。从影响和危害后果上看,吃拿卡要涉及的群众人数相对较多,影响面较广,不仅侵害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还侵害群众利益,败坏党员干部的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往往仅涉及收送礼双方,主要侵害的是党员干部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因此,党员干部吃拿卡要行为属于违反群众纪律,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属于违反廉洁纪律,在具体案件中要结合案情精准认定行为性质。三是把握好一“错”与数“错”的关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通常与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相互交织。实践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一种是行为人基于不同违纪故意,实施了数个独立的行为,分别满足不同违纪违法行为类型的构成要件,且不同构成要件间没有交叉、包含等关系的,应当合并处理。比如,行为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高档宴请,又在宴请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根据《条例》第一百零一条、第九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应当同时认定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两种性质的违纪行为,并合并处理。另外一种是一个违纪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两个以上条款,或者多个关联违纪违法行为间存在牵连关系的,根据《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比如,用公款购买礼品并赠送上级领导干部的,同时触犯《条例》第九十八条关于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之规定,与第一百一十三条关于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之规定,前者最高处分档次为留党察看,后者最高处分档次为开除党籍,因此应依照后者定性处理。又如,在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的,同时触犯《条例》第一百零一条关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的规定,和第一百零二条关于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的规定,二者处分档次相当,但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是党中央三令五申重点整治的问题,性质更为恶劣,危害性更大,故综合考量后,按照最能反映其行为本质和危害性的性质,即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行为定性处理,同时将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的事实在有关文书中作为情节予以表述。还有一种是实践中存在看似有多个行为,但实际上只构成一种性质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具体包括违纪行为构成要件存在包含关系,或者持续、继续性违纪行为,或者基于同种违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性质相同的违纪行为,或者实施一个违纪行为的同时又有不具期待可能性的其他行为四种情形,在性质认定时均应按一种性质行为予以认定。比如,行为人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多次违规使用公务交通工具等,均只构成一种性质的违纪行为,应当根据其实施违纪行为的次数、累计金额、造成的不良影响等具体情节,在该种违纪行为规定的处理幅度内,综合确定处理档次。

准确把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处理要求。中央八项规定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铁规矩、硬杠杠。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的行为,必须坚决查处、从严惩治。在具体案件处理中,应当注意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处理原则。对于党员、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或者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予以从重和严肃处理,充分彰显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政策要求;对于党员、公职人员在作风纪律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违法问题的,或者具备免予、不予处分情形的,可以运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处理,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二是处理方式。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应当在全面查清事实、准确定性的基础上,依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考量具体行为发生的领域、行为人的动机目的、行为表现、危害后果等因素,统筹考虑违纪党员具有的从轻或者减轻、从重或者加重等情节,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免予处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以及其他处理。在确定处理方式时,要注意党纪处分与政务处分、其他处理相匹配,个案处理与关联案件、同类案件处理相平衡。三是处理依据。中央八项规定是原则性的要求和规定,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出了总体的方向和准则。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中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也相应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这些规定以及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定要求,都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遵循,在具体案件中,可以作为判定行为违规性的重要依据,但不能直接作为处分党员、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理依据。对于党员、公职人员,只能依据《条例》《政务处分法》的相关条款作出处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中央明确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认定标准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2起党员干部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违规吃喝的问题上,给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家人围坐、好友相聚总少不了一桌好菜但公职人员可得警惕有些“热情饭局”可能藏着“违规陷阱”,什么是违规吃喝?

违规吃喝是指:违反规定接受、提供宴请,其中包括违规提供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公款宴请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以及违反规定组织、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等行为,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违规吃喝案件主要有四类:

一是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二是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三是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四是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认定违规吃喝的关键是什么?

根据违规吃喝问题的构成要素,认定违规吃喝的关键点在于弄清参与吃喝的人员关系、吃喝的地点性质和吃喝的钱款来源,也就是和谁吃、在哪儿吃、谁付钱。

和谁吃。党员干部也有生活,也需要维系感情,不是说和谁吃饭都不行,如果是和家里人、亲朋好友的正常聚餐,那么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根据《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无论吃饭花费的是否为公款,只要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党员干部一概不能接受。

下属、下级单位、企业、管理和服务对象,带有这些词条属性的人,不管是什么原因,不管在哪儿吃,只要是对方宴请,吃了就是违纪。

在哪儿吃。这是判定是否违规吃喝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在这方面,如果只是单纯通过吃喝地点来判断是否违规,那么需要注意的就一个地方: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只要是这类场所,不管和谁吃,不管谁付钱,不管是否影响执行公务,一律违规。

谁付钱。这是认定违规吃喝问题最关键的因素,也是违规种类最多的因素。

一般对违规的认定,分两种情况:

一是假公务真吃喝。就是假借公务活动之名,实际并不存在真实的公务活动,用公款来支付吃喝费用。

二是真公务超界限。就是虽然确实是公务活动,接待“师出有名”,但是却超标准、超范围,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比如,本来是接待2个人,但是想吃的好一点,就作假接待4个人,用4个人的用餐标准来接待2个人。

中纪委提醒:这8种饭局去不得

1.不准参加公款宴请

释义:公务接待必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超范围、超标准安排的公款接待,应属于公款宴请。

2.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

释义:到企业开展公务活动,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3.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

释义:公务用餐应安排在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或者政府定点采购的饭店,不得利用企业的招待场所搞变相吃喝。不得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宴请活动,更不得要求企业为单位或个人的宴请活动买单。

4.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释义: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应当拒绝。对于其他吃请人情况、吃请动机、吃请范围不明的饭局,也应自觉回避。

5.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

释义:执行特定公务期间,除了正常公务接待,应拒绝其他一切可能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吃请,更不得借机大吃大喝。

6.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

释义:公务接待对象是指到本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经批准按规定予以接待的人员,非上述对象一律不得安排公务接待。

7.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释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提倡简朴,防止大操大办、大吃大喝。对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不盲目捧场,应自觉回避。

8.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释义:借举办各类宴席之机,收受平时无正常人情往来对象所送的礼金,是一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公职人员既不应举办这类具有敛财性质的宴席,也不应参加。

以下这12种饭局仍需公职人员警惕

1.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

释义:确因公务活动,需上级单位或下级单位接待安排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上下级之间,不应安排其他无实质性公务活动的相互宴请。

2.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

释义:市区或同一县(区)各部门之间的公务活动,应个人自行安排用餐,既不得使用本单位公款买单,也不能接受公款接待。

3.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

释义:到乡镇等基层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确需接待安排的,原则上应在乡镇“廉政灶”等单位内部食堂就餐,不得让基层单位安排宴请。

4.不准接受异地接待

释义:到辖区以外的地方开展公务活动,应按照公务出差有关规定自行安排用餐。确因条件所限无法自行安排用餐的,出具公务函后可由对方单位按公务接待标准安排,但不得接受公务活动区域之外的异地宴请。

5.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

释义:到村级组织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应自行安排用餐,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6.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

释义: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不得借机相互吃请;更不得公款吃喝,不得用公款报销应该由本人支付的用餐费用。

7.不准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

释义: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夜宵。以任何理由产生的夜宵费用,均应由个人支付,不能公款报销。

8.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

释义: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必须用于本单位正常的公务接待,不得用于接待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私客,也不得出借给外单位人员接待私客。

9.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

释义: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或超标准装修、装饰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同时内部接待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不得变相搞大吃大喝。

10.不准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

释义:公务接待不得使用私人或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

11.不准参加违反规定的同学会、老乡会

释义:私下聚会也要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更不得以权谋私、用公款买单。

12.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吃请

释义:吃请聚会既要遵守党纪条规,分清时间场合;也要尊重当地一些风俗习惯,注意社会影响。对于一些明显违反纪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可能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的饭局,应自觉回避。

相关党纪法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

第八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四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一)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的;

(二)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交通、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的;

(三)违反规定公款消费的。

(来源:辽宁日报)


感悟“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系列谈

—— 一体深化 同查同治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不正之风滋生潜藏腐败,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甚至催生新的作风问题。我们党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一体整饬不正之风、惩治腐败问题,把中央八项规定铁规矩、硬杠杠一抓到底,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深化标本兼治、风腐同查同治”是其中重要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要深刻认识不正之风和腐败的关系,明确要求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20131月,他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一针见血地指出,“还有些不正之风也属于腐败范畴”,强调“虽然这些似乎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但面广量大,已经成为诱发腐败的直接动因,其危害不可小视。”随着实践发展,我们党对风腐问题的认识既一以贯之、又层层递进。从指出“作风问题是腐败的温床”,到提出“预防腐败必须从狠抓党风建设入手”,到强调“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再到作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互交织,是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的科学论断……一系列重要论述,体现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

  近年来查处和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表明,许多干部违纪违法正是从一包烟、一饼茶、一瓶酒、一顿饭等看似小事小节上打开了缺口,从沾染不正之风逐渐走向腐化堕落,风腐一体、风腐交织特征明显。还有,一些不正之风表面看起来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内里却掩藏着腐败问题。“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互交织,如果只纠风不查腐,作风问题就难以杜绝;只查腐不纠风,腐败治理成果就无法巩固持久,必须同查同治、一体深化,坚决斩断风腐勾连的链条,有效遏制风腐滋生蔓延。

  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阻断风腐演变路径。由风查腐是斩断风腐链条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循线深挖,防止“以风盖腐”。无论对于带有腐化蜕变特征的享乐奢靡,还是脱离实际定政策、违反程序作决策、审批监管走过场、监督检查“花架子”等问题,始终坚持向前一步、查深一层,综合研判“四风”背后是否存在“小圈子”、请托办事、利益勾兑等现象,着力由“风”的线头扯出“腐”的线团,坚决清除披着人情往来外衣的腐败问题。由风查腐的同时,坚持由腐纠风,细查腐败背后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在审查调查工作中,既查清涉案对象本人的“四风”问题,又着力发现涉及其他公职人员的“四风”问题线索,通过点上的腐败问题,查找面上的不正之风,促使查处风腐问题更加高效有力。

  既在“查”上动真格,又在“治”上见真章,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坚决阻断风腐演变,既需要从严查处、保持高压态势,也需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从客观层面看,一些风腐问题反复发生,与制度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紧密相关。针对风腐一体典型案件暴露出的制度短板、监管漏洞,分析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聚焦风腐一体防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不断压缩风腐问题滋生的空间。从主观层面看,理想信念动摇则是共性思想根源,违纪违法干部由风及腐、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往往也是思想“总开关”从松动到失灵的过程。将风腐一体典型案例的“活情况”作为警示教育的“活教材”,深入挖掘涉案人员由风及腐、蜕化变质的过程,加强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增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风腐同查同治,既是破解作风顽疾的重要手段,也是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的必要措施。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风腐交织是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必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要秉承系统观念、整体思维,以风腐同查同治不断激浊扬清,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堵住作风问题“小管涌”,防止出现腐败问题“大塌方”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案例示警知行止

编者按:违规吃喝,被群众称之为“舌尖上的腐败”,主要是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等问题。违规吃喝是大部分违规违纪行为的“导火索”,是腐败问题的“催化剂”,是作风建设的大敌,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稍有松懈就可能滋生蔓延,必须盯住不放、深化整治。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现聚焦7起发生在高校的有关违规吃喝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违规吃喝篇


【案例1】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李亮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228月至20244月,李亮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20239月,李亮将公务接待安排到学院某工程承建企业项目部食堂,并多次接受该企业安排的公款宴请活动。李亮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51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424日)

【案例2】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陈建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167月,陈建军先后两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孙某、陈某安排的宴请,并收受华为手机一部。20189月,陈建军将手机退还;20216月,陈建军退还餐费1000元。202110月,陈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国民航大学纪委办公室  2024924日)

【案例3】广西科技大学原校长、党委副书记李思敏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及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至2022年,李思敏先后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在公司食堂的一桌餐及在高档酒店组织的宴请;与家人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赴厦门、云南等地的旅游安排;收受私营企业主送给的高尔夫球杆,先后多次接受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先后多次因私使用广西科技大学公务车辆。李思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7月,李思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国民航大学纪委办公室  2024924日)

【案例4】唐山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孙贵石借私宅违规组织吃喝问题。2022年至2024年,孙贵石将其亲戚在唐山市的一处房产作为专门宴请场所,多次在此组织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及下属聚餐,席间食用高档菜品、饮用高档酒水。孙贵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海市纪委监委  2024913日)

【案例5】四川轻化工大学武装保卫部(处)部(处)长封雪松违规接受有业务关联的合作商、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在担任四川轻化工大学后勤管理处处长、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封雪松于2019年先后2次参加该校某校区特色餐厅合作商安排的宴请和娱乐,相关费用由合作商支付。2020年春节前,封雪松接受该校某校区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中心邀请,参加该中心以团建名义违规组织的聚餐、饮酒,费用由该中心以虚报低耗品品名和数量方式套取公款支付;2020年下半年,封雪松在该校某校区检查工作结束后,参加该校区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中心负责人安排的聚餐、饮酒和娱乐,相关费用由该负责人私人支付。20233月,封雪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川省纪委监委  2024425日)

【案例6】广东海洋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潘新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等问题。2019年至2023年,潘新祥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私人会所、高档酒店安排的宴请。2021年,潘新祥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住宿、餐饮、景区门票等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8年至2023年,潘新祥先后收受多名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64万元,以及高档酒水等礼品。潘新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3105日)

【案例7】广西财经学院原党委常委、副院长廖文龙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5年至2019年,廖文龙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陈某等2人送给的礼金共计16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中秋节等节日期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黄某某在公司内部食堂安排的宴请。廖文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3722日)



学习教育进行时

    编者按: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保障。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高质量完成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以严的基调深化作风建设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唐梅


320日学校党委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专题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来,全院上下迅速行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通过举办专题读书班精读深研、开展专题研讨互学互促、组织专题讲座释疑解惑、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查摆问题并建立整改清单等多项举措,系统性、多维度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习教育引领

学院党总支自觉提高站位、精心部署,确保学习教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一是精心组织领导。成立了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精心谋划学习教育工作,定期督查指导日常工作。二是及时部署启动。321日,学院党总支组织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会上传达学习了上级有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学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三是周密制定方案。为持续有力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辽宁科技学院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方案〉的通知》,学院制定了《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党总支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方案》。各支部制定了学习教育计划,将《习近平关于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等纳入学院学习教育内容,并有序推进学习。

二、聚焦主题,真抓实学筑牢思想根基

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一是关键少数带头学。班子成员、各党支部支委成员在个人认真自学及深悟的基础上,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及研讨交流得到有机结合,理论学习达到了全覆盖、高质量、见实效。截至目前,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4次、各党支部集中学习共32次、各级党组织书记讲专题党课9场,领导干部讲党课4场。二是多种形式联动学。利用辽宁干部学习在线网、学习强国、微党课等平台,通过观看视频,实地研学,研讨交流等开展学习,各党支部按照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共24次,邀请马克思主义学院理论宣讲团成员开展理论宣讲1次。三是联合部门培训学。学院联合审计处、科技处开展财务报销与学术诚信等方面警示教育专题培训2次。结合典型违规案例,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并现场答疑,推动警示教育从一时学常态防延伸,切实筑牢廉洁科研防线。

三、聚焦问题整改,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对标对表,严格查摆差距和不足,找准问题症结,一体推进学查改。一是深挖问题根源。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查摆问题,学院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布《关于学院领导班子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征求意见的通知》,设置线下征求意见箱、书记、院长邮箱、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谈进行问题查摆,从思想深处剖析问题根源,明确问题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通过查摆,形成领导班子问题清单3份,班子成员个人问题清单各2份,为整改工作提供了靶向指引。二是逐一进行整改。在查摆基础上,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落实闭环管理体系。目前已梳理出11个问题,并提出对应16条整改措施,均已落实整改,征集师生急难愁盼问题8条,第一时间给予解决和协调,为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深入一线调研班子成员落实一线规则,深入教研室、实验室、党支部和班级等,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开展调研16收集意见建议13条。针对反映集中的新上智慧黑板有的教室网络信号不好,影响上课使用等问题,第一时间给予答复和解决协调,及时回应师生关切推动管理服务提质增效。

四、深化成果转化,赋能学院高质量发展

坚持学做结合、注重实效,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一是建章立制促规范。重修新订了《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6项规章制度,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二是廉洁奉公担使命。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警示教育会议、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签字、筑牢廉洁防线 共育时代新人”--“红色+钢铁文化书籍阅读研学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党日等警示教育活动,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三是融入日常重实践。将作风建设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师德师风建设会议,开展承大先生之志 铸新时代师魂——辽宁科技学院师德师风承诺书签署活动,发布《廉洁从教 以身作则——致全体教职工八小时外廉洁自律的倡议书》,举办清风墨韵·廉润心田廉洁文化作品征集评选展示活动,其中20件作品荣获校级奖项,营造了崇廉尚洁的校园文化氛围。四是示范引领发展开展自动化先锋·匠心筑梦工程之教师先锋经验分享,将作风建设成效转化为发展动能。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被评定为2025年度党建工作重点项目3项,获批校级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党总支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始终保持的主基调,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为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共筑清正廉洁新风尚

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 朱军楠


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来,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学习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人文艺术学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将学习教育与学院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营造崇廉拒腐氛围共筑清正廉洁新风尚。

一、深学笃行,夯实廉洁思想基石

八项规定不仅是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力抓手,更是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行动指南。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八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当忠诚干净担当的廉洁干部,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强大力量。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艺学院党总支认真制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习教育学习计划,明确重点安排和时间节点。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同时学院强化监督保障、深化警示教育、厚植廉洁文化、严肃执纪问责、加强党员干部自身建设。创新学习形式,推动理论和实践深度融合开展“专题式”研学:学院党总支通过全院党员会议、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基层党支部党员会议等形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贵州等地考察时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等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学校党委工作要求。组织“沉浸式实践围绕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院党支部书记分别在支部讲授专题党课,学院党总支书记以《挺膺担当、赤城逐梦》为题为学生党员讲授专题党课。另外还邀请了学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宣讲团成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李慧君为全院教师主讲《中央八项规定在校园:从理念认知到行动自觉》专题党课。学院党总支以铭记抗联英雄史、锤炼党性砺初心为主题组织党员参观东北抗联史实馆,学院基层党支部组织党员参观本溪市廉政教育基地和本溪湖工业遗产群等,进行沉浸式教育实践。

二、利刃向内,精准查摆作风问题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这是2025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进一步释放了推动正风肃纪不松劲、不止步的强烈信号。一是刀刃向内查找问题。学院领导班子以 刀刃向内的政治自觉与自我革命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带头研学、广征意见,聚焦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不避矛盾、不掩短板,通过多种方式梳理工作堵点,精准查摆思想、作风、效能等方面问题,为靶向整改、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打基础。二是深入基层解决困难。通过深入教研室和组织学生座谈会,真正弄清楚师生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工会代表征集议案和协调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同时全院普通党员积极开展问题查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靶向施策,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要拿出恒心和韧劲,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一是学院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坚决扛牢作风建设表率。对查摆出的问题实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二是强化监督问责,构建长效化整治机制。学院成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导查组,对整治行动开展督导督办。尤其是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严肃查处,寸步不让,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推动学院形成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

四、涵养清风,构筑廉洁生态环境

学院领导班子及全体党员将以此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重要契机,把作风建设要求贯穿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一是持续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日常谈心谈话、定期廉政提醒、重点岗位督查等方式,确保党员干部始终绷紧廉洁自律之弦。二是以钉钉子精神为引领,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落地见效巩固文山会海精简”“接待标准规范 等既有成果,让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惠及师生。三是以特色文化为载体,打造廉洁教育品牌矩阵。立足东北抗联精神+钢铁文化,组织开展特色廉洁教育作品征集、钢铁文化绘画作品展等活动10余场,推动廉洁文化从活动开展浸润日常延伸,真正实现入脑入心、生根结果。通过构建教育引导、制度约束、文化浸润三位一体的作风建设体系,共筑清正廉洁新风尚,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


  


躬行巡视砺初心 风清纪明寸思悟

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郑雪莲


81天的巡视经历如同一堂淬火淬炼的实践课,让我在挑战中收获成长,在磨砺中读懂担当。我想从四个维度与大家坦诚交流这段难忘的历程。

一、初入“战场”:在忐忑中锚定坐标

(一)时间轴里的“温差”犹记3月底培训时,辽宁大厦外春寒料峭,我们捧着政策文件如啃“硬骨头”一般,从“交专案”的逻辑框架到调查分析的方法论,3个笔记本写满了每日攻坚的印记;而6月中旬撤组时,盛夏的蝉鸣已响彻窗外,81天的朝夕相处,让并肩作战的组员们结下了深厚的战友情。

(二)团队里的“特殊标签”我作为全组39人中唯一的“三最”标签成员——年龄最大、仅有的两名女同志之一、唯一的“纪检小白”,第一次参加案件分析会时,“巡纪联动”“巡审联动”“一案双查”等术语让我在手机备忘录里偷偷标注。但这份“特殊”却成了温暖的起点:90后小姑娘手把手教我用Excel搭建数据呈现现场巡视看板,老纪检干部递来20年工作笔记帮我“补课”,这些善意支撑我挺过无数个披星戴月的凌晨。

二、鏖战“前线”:在淬炼中突破极限

(一)我的“三段式”工作日晨光里的冲锋号:每天7点早餐会,组长会用红笔在白板上画“作战图”,安排部署当天要突破的问题线索节点;灯火里的攻坚课:印象最深的是第42天,为核清某院校一笔经费流向,我们对着300多份凭证熬到凌晨2点,当资金闭环证据链终于清晰呈现时,全组在会议室击掌欢呼,声浪震亮了走廊的声控灯,那份破局的激动至今回想仍热血沸腾;深夜里的“补习时间”:作为信息员,我需将每日研判的问题线索整理成“巡言巡语”报告。对着模板逐字推敲术语细节,比如“边巡边查”绝非简单的时间概念,而是要贯穿“线索初核-证据固定-快速处置”的闭环逻辑,这些认知都在反复修改中逐渐通透。

(二)“数字”里的成长密码近200份政策文件的研读量,让我从“政策盲”蜕变为能精准援引条款;81天连轴转,手机里积攒的137条纪检术语查询记录;那本写满“易错术语清单”的笔记本虽因纪律要求被销毁,却成了比任何证书都珍贵的“成长勋章”,每一页都刻着突破自我的回忆。

三、战果“复盘”:在数据中看见力量

(一)团队的“铁军答卷”特别想和大家分享一组让我深感自豪的数据:入驻仅7天,我们组就实现“首案留置”,打响了第十三届第七轮巡视的“第一枪”;我们组累计发现的176个问题里,有43个直接关联教职工急难愁盼问题(比如某院校拖了3年的职称评审问题);提前移交问题线索15件,边巡边查提前留置5人——这些数字背后,是全组人把会议室当宿舍、以泡面为正餐的拼搏剪影。

(二)我的“蜕变清单”从研判会上“不敢发声”,到能提出3条建设性意见;从“纪检小白”到独立完成梳理问题清单12条,编制问题底稿12件,参与个别谈话18人;最骄傲的是在总结大会上,作为抽调干部代表发言时的底气,如今撰写巡视报告,每个问题都能精准锚定政策依据。这都是81天来摔打出的自信。

四、初心“回响”:在对照中读懂守护

巡视归来,我对学校纪委的“严格”有了全新认知。曾以为纪检部门“卡流程”“挑细节”,直到在三所院校巡视中,亲眼目睹某领导被留置的沉重结局,看见管理漏洞滋生的“微腐败”案例,才突然读懂:学校纪委要求“三重一大”事项留痕,从不是为工作设卡添堵,而是以规范流程为干部筑牢“防火墙”;反复强调的制度建设,绝非对大家缺乏信任,而是用清晰规则帮教职工避开“雷区”;哪怕对细枝末节的数据较真儿,本质都是在为所有人守住“纪律红线”。

这次巡视让我深有感触:纪检干部之所以严查严办、甘愿当“恶人”,说到底是为了不让我们的领导干部滑向“罪人”的深渊。所以从现在起,不妨就从我们自己做起,让每个人都从纪律的“旁观者”,真正蜕变为主动担当的“守护者”。我想,这才是对巡视精神最深刻的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