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评估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十五)
作者:综合监察室、审查调查室  发布日期:2024-04-20

编者按:2021年1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我校将于2025年上半年参加第二类第三种审核评估。为做好迎评促建工作,学校教学平台将持续推出新一轮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专题,普及评估知识,解读评估政策,形成“人人了解评估、人人关心评估、人人参与评估”的浓厚氛围。

 

1. 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是如何征集的?

新一轮审核评估首次设立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举措。专家组通过线上与入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评估、论证,从理论先进性、实践有效性、示范推广性等多个维度对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案例进行评判,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做出是否推荐该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的建议,如推荐,需说明推荐理由。经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征集对象,由教育部向有关学校进行案例征集。征集的案例既可以是示范性、引领性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案例,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特色非常鲜明的教育教学案例。具体可体现在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模式、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上的重大改革。案例需要介绍学校实施上述举措所取得的改革与建设成效包括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突出效果,及其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价值。

2.学校如何做好评估整改工作?

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整改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学校要认真梳理研究专家提出的间题以及自评自建查摆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切实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

 

 

一是及时总结评估工作。学校要在评估后召开专题会议,对评估工作进行及时总结,对标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措施、时间表以及预期目标和成效等。

二是建立评估整改工作机制。学校应建立整改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整改。整改工作重在长效机制、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建设,要扎扎实实整改,不能书面整改、虚假整改。建立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是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原则上,学校要在评估结束后两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提交《整改报告》,系统、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逐项分析整改情况,包含整改前后核心数据对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