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审核评估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三)
作者:综合监察室、审查调查室  发布日期:2024-09-02

2021年1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工作部署,辽宁科技学院将于2025年上半年接受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当前,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为做好迎评促建工作,使全校师生进一步熟悉审核评估的基本知识,领会审核评估的深刻内涵,学校微信公众号将定期发布审核评估相关知识。希望全校师生高度重视,凝聚共识,推动学校各项评建工作顺利进行,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09.“两类四种”评估分类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根据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和高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发展实际,采取柔性分类方法,设计了“两类四种”评估方案。高校可根据大学章程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自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进行自主选择。

第一类审核评估针对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重点考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必备的质量保障能力及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举措与成效。

第二类审核评估针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历史不同,具体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二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三是适用于已通过合格评估5年以上,首次参加审核评估、本科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 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重点考察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



10.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程序有哪些?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等六个部分。

一是评估申请。高校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包括部省合建高校,下同)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地方高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第一类审核评估参评学校。

二是学校自评。高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公示。

三是专家评审。评估专家统一从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中产生,人数为15-21人。原则上,外省(区、市)专家人数不少于评估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组组长由外省(区、市)专家担任。采取审阅材料、线上访谈、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线上评估,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提出需要入校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形成专家个人线上评估意见。专家组组长根据线上评估情况,确定5-9位入校评估专家,在2-4天内重点考察线上评估提出的存疑问题。综合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总体情况,制订问题清单,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

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免于评估考察,切实减轻高校负担。

四是反馈结论。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审核评估报告》,通过后作为评估结论反馈高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和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教育部每年向社会公布完成审核评估的高校名 单,并在完成评估的高校中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发布,做好经验推广、示范引领。

五是限期整改。高校应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制订并提交《整改方案》。评估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原则上,高校需在两年内完成 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六是督导复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



11.新一轮审核评估在方式方法上有哪些创新?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优化评估流程、实现一校一案、强化多元评价、落实减负增效。

一是增加线上评估环节,优化评估流程。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行线上与入校评估“一体化”设计,充分发挥线上评估考察优势,“做全做深”线上评估、“做准做实”入校评估,线上评估与入校评估相结合,让评估流程“优起来”。

二是定性定量评价相结合,实现一校一案。“两类四种”评估方案中,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弹性设置定量指标,设置必选项和可选项,兜底线、促特色,尊重学校自主选择权和专家专业裁量权,与学校一起制定“个性化”评估考察方案,实现一校一案,让组织实施选择权“落下来”。

三是注重常态化资源运用,落实减负增效。深挖常态监测数据,充分利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平台”)和年度就业质量数据生成数据报告;精简入校评估专家人数、天数、环节;免于评估考察已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多措并举避免重复工作,让评估负担“减下来”。

四是丰富评估视角,强化多元评价。构建了“1+3+3” 校内外多维立体综合评价体系,分别从常态资源、学校、教师、在校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等多元多维视角进行评价,让评价体系“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