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审核评估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九)
作者:综合监察室、审查调查室  发布日期:2024-09-20

2021年1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工作部署,辽宁科技学院将于2025年上半年接受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当前,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为做好迎评促建工作,使全校师生进一步熟悉审核评估的基本知识,领会审核评估的深刻内涵,学校微信公众号将定期发布审核评估相关知识。希望全校师生高度重视,凝聚共识,推动学校各项评建工作顺利进行,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6.学校如何用好“3+3”报告等常态数据资源?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注重常态数据资源的挖掘和使用,依托教育部评估中心“国家数据平台”和学生发展中心“就业数据平台”,形成《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 本科生就业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报告》(即“3+3”报告)。此外,学校编制公布的近三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也是评估的必备材料。

“3+3”报告分别从教学监测数据和就业监测数据、学生和教师体验调查问卷、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问卷的角度对学校的本科人才培养提供评价参考,为学校自我评价、判断和改革提供多元视角,是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也可以成为学校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高度重视常态数据资源的累积和利用,通过评估,建立起“3+3”报告等常态化资源的累积、分析和使用机制,通过数据对比分析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差距,深挖学校“招生-培养-就业”全链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短板和弱项,找准整改方向,精准发力,持续改进,不断累积,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27.学校须重点关注的“红线”“底线”要求有哪些?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对标国家基本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规定,在指标体系中设置“红线”和“底线”要求,体现国家对所有参评学校的刚性约束。在定性指标中,通过增设对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立德树人“负面清单”,关注高校办学“红线”。

在定量指标中,通过设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基本办学条件、学生发展与支持服务方面的要求等“统一必选项”,列出了办学“底线”标准,其中第一类评估16 个,第二类评估 17 个。

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


28.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是如何征集的?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首次设立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举措。专家组通过线上与入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评估、论证,从理论先进性、实践有效性、示范推广性等多个维度对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案例进行评判,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做出是否推荐该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征集对象,由教育部向有关学校进行案例征集。

征集的案例既可以是示范性、引领性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案例,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特色非常鲜明的教育教学案例。具体可体现在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模式、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上的重大改革。案例需介绍学校实施上述举措所取得的改革与建设成效,包括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突出效果,及其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价值。